新年伊始,洋垃圾又成了熱詞。
近日,環保部會同國家質檢總局聯合發布《進口可用做原料廢物環境保護控制標準——冶煉渣》等11項國家環境保護標準,3月1日起正式實施。
事實上,我國禁止洋垃圾的動作從去年7月開始。2017年年底前,我國全面禁止進口生活來源廢塑料、未經分揀的廢紙以及防治廢料、釩渣等品種。
中國循環經濟協會循環經濟科技成果轉化促進中心副主任曲睿晶向記者表示,我國修訂進口廢物環控標準,對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產生巨大影響,園區和企業在生產中應更注重清潔,減少排放。
“修訂進口廢物環控標準,有利于完善我國現行進口廢物管理的環保制度,有利于降低進口廢物夾帶物對我國造成的環境風險,也是為了和國際相關廢物管理制度進一步接軌。”清華大學環境學院教授蔣建國告訴記者。
11項環控標準加嚴
記者通過梳理發現,本次新標準保留了2005年標準中的放射性控制要求,同時增加了外照射貫穿輻射劑量率的要求。
現行環控標準共有13項(GB16487.1~GB16487.13-2005),分別包括骨廢料、冶煉渣、木、木制品廢料、廢紙或紙板、廢纖維、廢鋼鐵、廢有色金屬、廢電機、廢電線電纜、廢五金電器、供拆卸的船舶及其他浮動結構體、廢塑料、廢汽車壓件,各標準控制的重點是夾雜物和放射性污染。
本次修訂標準涵蓋了目前所有許可進口固體廢物的11項標準,廢止2009年已明確禁止進口的骨廢料,2017年年底禁止進口的廢纖維相關的2項標準。
“這11項標準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同時廢除了舊標準。新舊交替之初,必須以原則性要求來約束執法方和進口方。”曲睿晶認為,新標準提高很多,其實既嚴格又科學,固體廢物進口政策會按照此標準保持相當的時間。合規合法的企業按照此標準進口加工,就有了相關依據。
據了解,新標準對廢塑料、供拆卸的船舶及其他浮動結構標準中一般夾雜物指標維持不變外,將廢有色金屬標準中一般夾雜物控制指標調為1.0%,其他標準中一般夾雜物限制要求調為0.5%。
“新標準對廢物品質提出要求,不同的廢物品質要求各不相同,但要求都有所提高,其目的是要進一步明確進口廢物作為再生資源的屬性,降低進口廢物對我國存在的生態風險和環境風險。”蔣建國表示。
另外,在這11項新標準中,10項標準都增加了檢驗原則性要求。蔣建國表示,此舉主要是為了解決口岸隨機抽樣和實驗室檢測問題。
資源循環利用熱度走高
根據海關總署的數據,自去年7月,環保部等部門發布緊急措施,禁止“洋垃圾”入境,我國進口固體廢物總量為183萬噸,比8月份進口量374萬噸減少51%以上。
“新標準倒逼我國進口廢物加工企業提高生產過程排放標準,提高循環利用率。”曲睿晶認為,我國進口固體廢物管理部門也將提高檢驗、檢測標準,公正為經濟發展和企業進行服務。
“放射性污染物的控制和夾帶危險廢物的控制標準提高了,但對一些非危險廢物夾帶物的控制指標有一定的放寬。”蔣建國認為,這些標準的更新,并不意味我國在這些廢物進口方面的政策在繼續扎緊。
記者了解到,半年來一些地方和部門出現針對進口固體廢物“一刀切”的現象。而此次新標準為今后固體廢物進口定了調子。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標準主要針對工業源的“洋垃圾”。工業源的固體廢物具有相對純度高,不易混雜,不易夾帶的優點,但如果混雜、夾帶的話,就是需要無害化處置的不可利用廢物,無法資源化利用,對我國環境造成損害,失去了其作為資源進口補充我國原材料緊缺短板的意義。
蔣建國認為,該標準實施對我國進口廢物資源回收行業,在短時間內會產生一定影響。但從長期來看,只要調整和監管到位,明顯的影響應該不會出現。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由重數量到重質量,必然會對進口廢物依賴減少,一部分廢棄物產品也會輸出到欠發達地區。”曲睿晶認為,此次修訂標準的推出和執行一定會對我國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及企業生產的低消耗、高質量、少排放起到積極的作用。
近日,環保部會同國家質檢總局聯合發布《進口可用做原料廢物環境保護控制標準——冶煉渣》等11項國家環境保護標準,3月1日起正式實施。
事實上,我國禁止洋垃圾的動作從去年7月開始。2017年年底前,我國全面禁止進口生活來源廢塑料、未經分揀的廢紙以及防治廢料、釩渣等品種。
中國循環經濟協會循環經濟科技成果轉化促進中心副主任曲睿晶向記者表示,我國修訂進口廢物環控標準,對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產生巨大影響,園區和企業在生產中應更注重清潔,減少排放。
“修訂進口廢物環控標準,有利于完善我國現行進口廢物管理的環保制度,有利于降低進口廢物夾帶物對我國造成的環境風險,也是為了和國際相關廢物管理制度進一步接軌。”清華大學環境學院教授蔣建國告訴記者。
11項環控標準加嚴
記者通過梳理發現,本次新標準保留了2005年標準中的放射性控制要求,同時增加了外照射貫穿輻射劑量率的要求。
現行環控標準共有13項(GB16487.1~GB16487.13-2005),分別包括骨廢料、冶煉渣、木、木制品廢料、廢紙或紙板、廢纖維、廢鋼鐵、廢有色金屬、廢電機、廢電線電纜、廢五金電器、供拆卸的船舶及其他浮動結構體、廢塑料、廢汽車壓件,各標準控制的重點是夾雜物和放射性污染。
本次修訂標準涵蓋了目前所有許可進口固體廢物的11項標準,廢止2009年已明確禁止進口的骨廢料,2017年年底禁止進口的廢纖維相關的2項標準。
“這11項標準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同時廢除了舊標準。新舊交替之初,必須以原則性要求來約束執法方和進口方。”曲睿晶認為,新標準提高很多,其實既嚴格又科學,固體廢物進口政策會按照此標準保持相當的時間。合規合法的企業按照此標準進口加工,就有了相關依據。
據了解,新標準對廢塑料、供拆卸的船舶及其他浮動結構標準中一般夾雜物指標維持不變外,將廢有色金屬標準中一般夾雜物控制指標調為1.0%,其他標準中一般夾雜物限制要求調為0.5%。
“新標準對廢物品質提出要求,不同的廢物品質要求各不相同,但要求都有所提高,其目的是要進一步明確進口廢物作為再生資源的屬性,降低進口廢物對我國存在的生態風險和環境風險。”蔣建國表示。
另外,在這11項新標準中,10項標準都增加了檢驗原則性要求。蔣建國表示,此舉主要是為了解決口岸隨機抽樣和實驗室檢測問題。
資源循環利用熱度走高
根據海關總署的數據,自去年7月,環保部等部門發布緊急措施,禁止“洋垃圾”入境,我國進口固體廢物總量為183萬噸,比8月份進口量374萬噸減少51%以上。
“新標準倒逼我國進口廢物加工企業提高生產過程排放標準,提高循環利用率。”曲睿晶認為,我國進口固體廢物管理部門也將提高檢驗、檢測標準,公正為經濟發展和企業進行服務。
“放射性污染物的控制和夾帶危險廢物的控制標準提高了,但對一些非危險廢物夾帶物的控制指標有一定的放寬。”蔣建國認為,這些標準的更新,并不意味我國在這些廢物進口方面的政策在繼續扎緊。
記者了解到,半年來一些地方和部門出現針對進口固體廢物“一刀切”的現象。而此次新標準為今后固體廢物進口定了調子。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標準主要針對工業源的“洋垃圾”。工業源的固體廢物具有相對純度高,不易混雜,不易夾帶的優點,但如果混雜、夾帶的話,就是需要無害化處置的不可利用廢物,無法資源化利用,對我國環境造成損害,失去了其作為資源進口補充我國原材料緊缺短板的意義。
蔣建國認為,該標準實施對我國進口廢物資源回收行業,在短時間內會產生一定影響。但從長期來看,只要調整和監管到位,明顯的影響應該不會出現。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由重數量到重質量,必然會對進口廢物依賴減少,一部分廢棄物產品也會輸出到欠發達地區。”曲睿晶認為,此次修訂標準的推出和執行一定會對我國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及企業生產的低消耗、高質量、少排放起到積極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