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006 證券簡稱:精功科技 公告編號:2010-049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簽訂多晶硅鑄錠爐產品銷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010年11月11日,浙江精功科技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精功科技”)與江蘇宏寶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在江蘇省張家港市簽署了《多晶硅鑄錠爐銷售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現將上述合同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合同主要內容
1、合同簽署時間:2010年11月11日
2、合同雙方當事人
買方:江蘇宏寶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賣方: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合同標的
上述合同標的物為:精功科技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江蘇宏寶光電科技有限公司提供40臺(套)JJL500型多晶硅鑄錠爐及輔助設備。
4、合同金額
總計人民幣10,600.00萬元(大寫:壹億零陸佰萬元整)。
5、付款方式及付款安排
合同付款方式為電匯、銀行匯票。合同簽訂后,待買賣雙方確認所有附件后,同時買方向賣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20%作為定金,買方收到上述款項后,合同生效。其余款項視產品交貨、驗收時間分批付款。
6、交貨時間、進度及交貨地點
?。?)、第一批設備(10臺)于2011年5月30日前交付;第二批設備(15臺)于2011年6月30日前交付;第三批設備(15臺)于2011年7月30日前交付。
?。?)、交貨地點:買方工廠內,運費由賣方負擔。
7、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公司蓋章、授權代表簽字,且買方向賣方支付合同預付款后合同生效。
8、合同的履行期限
從上述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簽發“最終驗收證書”并理賠完畢貨款兩清之日止。
9、違約責任及風險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買賣雙方必須履行本合同規定條款。
?。?)、如買方在提貨前逾期付款6個月以上,賣方有權解除合同。
?。?)、免除違約責任:地震、臺風、戰爭、水災等產生的不可抗力。
二、交易對方情況介紹
根據蘇州市張家港工商行政管理局2010年11月8日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號320582000220458),江蘇宏寶光電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8日,企業類型為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為17,500萬元人民幣,實收資本為17,500萬元人民幣,住所:張家港經濟開發區(楊舍鎮河北村);法定代表人:朱建峰。經營范圍:經營許可項目:無。一般經營項目:太陽能光伏產品的研發;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國家限定企業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及技術除外)。
江蘇宏寶光電科技有限公司與本公司不存在關聯關系。
三、合同履行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合同的簽訂和履行,將進一步擴大公司太陽能多晶硅鑄錠爐系列產品的產銷規模,將對本公司2011年度及今后的主營業務收入和凈利潤的提升產生積極的影響。
四、合同履行的風險提示
1、如因公司原因出現前述違約責任現象時,公司存在需按合同規定支付相應違約金的風險。
2、如因江蘇宏寶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原因出現前述違約責任現象時,公司存在上述產品銷售收入不能確認或部分確認的潛在風險。
五、備查文件
1、公司與江蘇宏寶光電科技有限公司簽署的《太陽能多晶硅鑄錠爐銷售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