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發改委批準4個風電項目核準內容變更,包括華潤當陽景山風電場、華潤隨縣龍泉風電場、華潤隨縣迎風風電場、國家電投宜昌百里荒風電場、中電建崇陽白巖山風電場、華潤沙洋馬良風電場6個風電項目。
湖北省發改委關于華潤當陽景山風電場工程項目核準內容變更的批復
華潤電力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
報來《關于華潤當陽景山風電場工程項目核準內容變更的請示》(潤電新字〔2020〕21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內容變更事項批復如下:
2018年10月,我委以《省發展改革委關于華潤當陽景山風電場工程項目核準的批復》(鄂發改審批服務〔2018〕363號)批復該項目,項目于2020年9月開工建設。為促進地方經濟發展,考慮項目場址因受軍事設施保護和拆遷的影響,滿足不了原設計要求,我委同意該項目(項目代碼2018-420582-44-02-061086)的項目單位由華潤電力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變更為華潤電力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華潤風電(當陽)有限公司,風力發電機組由44臺變更為15臺,建設規模由11萬千瓦變更為3.75萬千瓦,項目總投資、資本金由80285萬元、26761.67萬元變更為31193萬元、10397.67萬元。其他事項仍按照鄂發改審批服務〔2018〕363號文執行。
湖北省發改委關于華潤隨縣龍泉風電場工程項目核準內容變更的批復
華潤新能源(隨縣天河口)風能有限公司:
報來《關于華潤電力隨縣龍泉風電場50MW工程申請變更核準的請示》(華潤電隨州字〔2020〕124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內容變更事項批復如下:
2017年11月,我委以《省發展改革委關于華潤隨縣龍泉風電場工程項目核準的批復》(鄂發改審批服務〔2017〕472號)批復該項目,2019年8月,我委以《省發展改革委關于華潤隨縣龍泉風電場工程項目核準內容變更的批復》(鄂發改審批服務〔2019〕208號)批復該項目核準內容變更,項目于2019年8月開工建設。因項目場址受文物保護的影響,滿足不了原設計要求,我委同意該項目(項目代碼2017-421321-44-02-128898)風力發電機組由20臺變更為17臺,建設規模由5萬千瓦變更為4.25萬千瓦,項目總投資由40949.65萬元變更為35719.67萬元。其他事項仍按照鄂發改審批服務〔2017〕472號和鄂發改審批服務〔2019〕208號文執行。
湖北省發改委關于華潤隨縣迎風風電場工程項目核準內容變更的批復
華潤新能源(隨縣天河口)風能有限公司:
報來《關于華潤電力隨縣迎風風電場47.3MW工程申請變更核準的請示》(華潤電隨州字〔2020〕125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內容變更事項批復如下:
2016年12月,我委以《省發展改革委關于華潤隨縣迎風風電場工程項目核準的批復》(鄂發改審批服務〔2016〕505號)批復該項目,2019年7月,我委以《省發展改革委關于華潤隨縣迎風風電場工程項目核準內容變更的批復》(鄂發改審批服務〔2019〕175號)批復該項目核準內容變更,項目于2018年12月開工建設。因項目場址受文物保護的影響,滿足不了原設計要求,我委同意該項目(項目代碼2019-421321-44-02-010200)由設計安裝11臺單機容量2500千瓦和9臺單機容量2200千瓦的風力發電機組變更為9臺單機容量2500千瓦和9臺單機容量2200千瓦的風力發電機組,建設規模由4.73萬千瓦變更為4.23萬千瓦,項目總投資由37527.28萬元變更為35774.56萬元。其他事項仍按照鄂發改審批服務〔2016〕505號和鄂發改審批服務〔2019〕175號文執行。
湖北省發改委關于國家電投宜昌百里荒風電場工程項目核準內容變更的批復
國家電投集團湖北宜昌新能源有限公司:
報來《關于國家電投宜昌百里荒風電場核準內容變更的請示》(國家電投江西宜能計劃〔2020〕31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內容變更事項批復如下:
一、我委于2017年12月以《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國家電投宜昌百里荒風電場工程項目核準的批復》(鄂發改審批服務〔2017〕491號)批復該項目,2019年11月以《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同意國家電投宜昌百里荒風電場工程項目核準文件延期的批復》(鄂發改審批服務〔2019〕329號)同意項目延期。因項目部分機位涉及生態保護紅線,滿足不了原設計要求,根據中節能咨詢有限公司關于國家電投宜昌百里荒風電場的復評評估意見,為有效利用風能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我委同意該項目(項目代碼2019-420500-44-02-057185)由設計安裝25臺單機容量2兆瓦的風力發電機組變更為11臺單機容量2.5兆瓦和4臺單機容量3.2兆瓦的風力發電機組,裝機規模由5萬千瓦變更為4.03萬千瓦。項目總投資由41968萬元變更為30367萬元,資本金由8403萬元變更為6078萬元,占總投資的20%。
二、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項目核準內容變更應附前置條件的相關文件分別為:《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用字第420000202000033號)、《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國家電投宜昌百里荒風電場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補充要求的函》(鄂自然資預審函〔2020〕15號)等。
三、請國家電投集團湖北宜昌新能源有限公司根據此批復,依法辦理后續相關手續。
四、其他事項仍按照鄂發改審批服務〔2017〕491號和鄂發改審批服務〔2019〕329號文執行。
湖北省發改委關于華潤沙洋馬良風電場二期工程項目核準內容變更的批復
華潤電力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
報來《關于華潤沙洋馬良風電場二期工程項目核準內容變更的請示》(潤電新字〔2020〕25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內容變更事項批復如下:
2018年11月23日,我委以《省發展改革委關于華潤沙洋馬良風電場二期工程項目核準的批復》(鄂發改審批服務〔2018〕437號)批復該項目(項目代碼2018-420822-44-02-064546)。因項目場址受文旅項目建設及規劃的影響,滿足不了原設計要求,我委同意該項目的風力發電機組由40臺變更為20臺,建設規模由10萬千瓦變更為5萬千瓦,項目總投資由80108.85變更為40892.48萬元(不含送出系統工程投資),資本金由26700.28萬元變更為13624.47萬元,項目單位變更為華潤電力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華潤風電(沙洋)有限公司,其他事項仍按照鄂發改審批服務〔2018〕437號文執行。
湖北省發改委關于中電建崇陽白巖山風電場工程項目核準文件延期的批復
中國水電顧問集團崇陽新能源有限公司:
報來《關于申請中電建崇陽白巖山風電場工程項目核準延期的函》(崇陽〔2020〕28號)及有關材料收悉。依據《行政許可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研究,我委同意將《省發展改革委關于中電建崇陽白巖山風電場工程項目核準的批復》(鄂發改審批服務〔2018〕529號)的有效期延長1年,即有效期延長至2021年12月29日,其它事項仍按鄂發改審批服務〔2018〕529號文執行。若項目在2021年12月29日前仍未開工建設,不得再申請延期。
湖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11月20日
湖北省發改委關于華潤當陽景山風電場工程項目核準內容變更的批復
華潤電力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
報來《關于華潤當陽景山風電場工程項目核準內容變更的請示》(潤電新字〔2020〕21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內容變更事項批復如下:
2018年10月,我委以《省發展改革委關于華潤當陽景山風電場工程項目核準的批復》(鄂發改審批服務〔2018〕363號)批復該項目,項目于2020年9月開工建設。為促進地方經濟發展,考慮項目場址因受軍事設施保護和拆遷的影響,滿足不了原設計要求,我委同意該項目(項目代碼2018-420582-44-02-061086)的項目單位由華潤電力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變更為華潤電力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華潤風電(當陽)有限公司,風力發電機組由44臺變更為15臺,建設規模由11萬千瓦變更為3.75萬千瓦,項目總投資、資本金由80285萬元、26761.67萬元變更為31193萬元、10397.67萬元。其他事項仍按照鄂發改審批服務〔2018〕363號文執行。
湖北省發改委關于華潤隨縣龍泉風電場工程項目核準內容變更的批復
華潤新能源(隨縣天河口)風能有限公司:
報來《關于華潤電力隨縣龍泉風電場50MW工程申請變更核準的請示》(華潤電隨州字〔2020〕124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內容變更事項批復如下:
2017年11月,我委以《省發展改革委關于華潤隨縣龍泉風電場工程項目核準的批復》(鄂發改審批服務〔2017〕472號)批復該項目,2019年8月,我委以《省發展改革委關于華潤隨縣龍泉風電場工程項目核準內容變更的批復》(鄂發改審批服務〔2019〕208號)批復該項目核準內容變更,項目于2019年8月開工建設。因項目場址受文物保護的影響,滿足不了原設計要求,我委同意該項目(項目代碼2017-421321-44-02-128898)風力發電機組由20臺變更為17臺,建設規模由5萬千瓦變更為4.25萬千瓦,項目總投資由40949.65萬元變更為35719.67萬元。其他事項仍按照鄂發改審批服務〔2017〕472號和鄂發改審批服務〔2019〕208號文執行。
湖北省發改委關于華潤隨縣迎風風電場工程項目核準內容變更的批復
華潤新能源(隨縣天河口)風能有限公司:
報來《關于華潤電力隨縣迎風風電場47.3MW工程申請變更核準的請示》(華潤電隨州字〔2020〕125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內容變更事項批復如下:
2016年12月,我委以《省發展改革委關于華潤隨縣迎風風電場工程項目核準的批復》(鄂發改審批服務〔2016〕505號)批復該項目,2019年7月,我委以《省發展改革委關于華潤隨縣迎風風電場工程項目核準內容變更的批復》(鄂發改審批服務〔2019〕175號)批復該項目核準內容變更,項目于2018年12月開工建設。因項目場址受文物保護的影響,滿足不了原設計要求,我委同意該項目(項目代碼2019-421321-44-02-010200)由設計安裝11臺單機容量2500千瓦和9臺單機容量2200千瓦的風力發電機組變更為9臺單機容量2500千瓦和9臺單機容量2200千瓦的風力發電機組,建設規模由4.73萬千瓦變更為4.23萬千瓦,項目總投資由37527.28萬元變更為35774.56萬元。其他事項仍按照鄂發改審批服務〔2016〕505號和鄂發改審批服務〔2019〕175號文執行。
湖北省發改委關于國家電投宜昌百里荒風電場工程項目核準內容變更的批復
國家電投集團湖北宜昌新能源有限公司:
報來《關于國家電投宜昌百里荒風電場核準內容變更的請示》(國家電投江西宜能計劃〔2020〕31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內容變更事項批復如下:
一、我委于2017年12月以《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國家電投宜昌百里荒風電場工程項目核準的批復》(鄂發改審批服務〔2017〕491號)批復該項目,2019年11月以《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同意國家電投宜昌百里荒風電場工程項目核準文件延期的批復》(鄂發改審批服務〔2019〕329號)同意項目延期。因項目部分機位涉及生態保護紅線,滿足不了原設計要求,根據中節能咨詢有限公司關于國家電投宜昌百里荒風電場的復評評估意見,為有效利用風能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我委同意該項目(項目代碼2019-420500-44-02-057185)由設計安裝25臺單機容量2兆瓦的風力發電機組變更為11臺單機容量2.5兆瓦和4臺單機容量3.2兆瓦的風力發電機組,裝機規模由5萬千瓦變更為4.03萬千瓦。項目總投資由41968萬元變更為30367萬元,資本金由8403萬元變更為6078萬元,占總投資的20%。
二、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項目核準內容變更應附前置條件的相關文件分別為:《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用字第420000202000033號)、《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國家電投宜昌百里荒風電場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補充要求的函》(鄂自然資預審函〔2020〕15號)等。
三、請國家電投集團湖北宜昌新能源有限公司根據此批復,依法辦理后續相關手續。
四、其他事項仍按照鄂發改審批服務〔2017〕491號和鄂發改審批服務〔2019〕329號文執行。
湖北省發改委關于華潤沙洋馬良風電場二期工程項目核準內容變更的批復
華潤電力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
報來《關于華潤沙洋馬良風電場二期工程項目核準內容變更的請示》(潤電新字〔2020〕25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內容變更事項批復如下:
2018年11月23日,我委以《省發展改革委關于華潤沙洋馬良風電場二期工程項目核準的批復》(鄂發改審批服務〔2018〕437號)批復該項目(項目代碼2018-420822-44-02-064546)。因項目場址受文旅項目建設及規劃的影響,滿足不了原設計要求,我委同意該項目的風力發電機組由40臺變更為20臺,建設規模由10萬千瓦變更為5萬千瓦,項目總投資由80108.85變更為40892.48萬元(不含送出系統工程投資),資本金由26700.28萬元變更為13624.47萬元,項目單位變更為華潤電力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華潤風電(沙洋)有限公司,其他事項仍按照鄂發改審批服務〔2018〕437號文執行。
湖北省發改委關于中電建崇陽白巖山風電場工程項目核準文件延期的批復
中國水電顧問集團崇陽新能源有限公司:
報來《關于申請中電建崇陽白巖山風電場工程項目核準延期的函》(崇陽〔2020〕28號)及有關材料收悉。依據《行政許可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研究,我委同意將《省發展改革委關于中電建崇陽白巖山風電場工程項目核準的批復》(鄂發改審批服務〔2018〕529號)的有效期延長1年,即有效期延長至2021年12月29日,其它事項仍按鄂發改審批服務〔2018〕529號文執行。若項目在2021年12月29日前仍未開工建設,不得再申請延期。
湖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