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梧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今年迎峰度夏期間峰谷分時電價機制時段劃分調整方案,文件指出,我市8月1日起執行新的峰谷分時電價機制時段劃分方案。
原文如下: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同意2024年迎峰度夏期間峰谷分時電價機制時段劃分調整方案備案的函》(桂發改價費函〔2024〕1565號)規定,我市8月1日起執行新的峰谷分時電價機制時段劃分方案。
新舊方案的區別如下表:
與舊方案相比,新方案可以讓用電企業利用平時段和谷時段(即0:00-16:00)共16個小時低電價時段進行連續生產,降低用電成本。
新方案的執行期間為2024年8月1日—9月30日。調整的執行范圍為用電電壓等級在35千伏及以上規定執行范圍內電力用戶。
各用電企業做好生產安排,優化生產流程,利用平時段和谷時段連續生產,降低用電成本,達到社會效益和企業效益的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