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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風電大型化速度必須要也肯定會慢下來!

   2024-12-17 風電峰觀察蓋峰4270
核心提示:風電機組大型化不會因此止步,但會適當放緩。

近幾個月內,國內有幾家整機廠的大兆瓦機組相繼出現了一些葉片斷裂的事故,因此有觀點開始質疑風電機組大型化是否會就此止步。我的觀點是,風電機組大型化不會因此止步,但會適當放緩。

機組容量發展過程

讓我們把時間調回到15年前,那時主流的機型是1.5MW機組,風輪直徑80米左右;經過了2-3年的發展,才出現了2MW機組,風輪直徑發展到90米以上;又經過2-3年的發展,主力機型容量幾乎沒有變化,風輪逐漸發展到了120米左右;即使到2020年搶裝,主流供貨機組容量也還在2.5-3.2MW,風輪直徑也還在140米左右。

可以看出,在2010-2020年的10年時間里,機組容量平均每年增加0.15MW,風輪直徑每年增加大約7米。隨后從2020年開始,主力機型的風輪直徑幾乎每年增大20米,容量每年增加0.7MW,截至目前商業化的批量供貨機型容量最大已達到10MW,風輪直徑最大已達到230米級別。

大型化的由來

通過上面的梳理可以看出,機組大型化的快速發展是從2020年開始的,其起源可以回溯到2019年3月12日開標的內蒙古烏蘭察布風電基地一期600萬千瓦風電平價項目示范項目(簡稱烏蘭察布項目)。在本公眾號2019年1月31日發布的《烏蘭察布600萬風電基地招標的意義》(簡稱《意義文》)一文中,筆者就曾提出“對于風速較高的基地項目,……,只能是走國外的路子,即在同一平臺上通過不斷擴容來降低單位千瓦成本”,如今看來,最近5年整個行業都在沿著這個方向一路狂奔。

需要注意的是,也正是從這個項目開始,在招標中對于認證的要求發生了變化,僅要求機組提供設計認證。筆者在《意義文》中曾提到,“雖說有放水之嫌,但也可以考慮是為同平臺擴容定制化機組所開的口子,不至于全是套路,也要看到積極的一面”。如今PPT機型盛行的“果”,可以說也是在那個時候就種下了“因”。

說到底,機組大型化是風電市場需求導致的結果,而非主機廠家的主動追求。

以前的大型化錯了嗎?

大型化肯定沒錯。

雖然烏蘭察布起了機組大型化的頭,但大型化的快速發展卻是在搶裝之后,在搶裝如火如荼開展的2020年9月22日,國家提出了碳達峰和碳中和的雙碳目標,為搶裝期間迷茫的行業帶來了新的希望。隨后,國家又為綠色轉型定下了“先立后破”的基調,新能源要實現快速的“立”就必須要有明顯的成本優勢,而在當時限電嚴重的大基地項目中,也只有大型化一條路可走。如果還堅持把主機價格維持在4000元/kW以上,是無法實現風電產業快速發展的。

大型化之后,大家經常提到的一個關鍵詞就是“同質化競爭”。換個角度來看,同質化發展其實就是通過市場無形的手來調節產業走向的過程,所謂的同質化競爭也可以理解成全行業抱團發展突破產業瓶頸的一種表現。這讓我想到《流浪地球》中的“飽和式救援”,救援方派出的救援物資或人員的數量遠超目標所需,換句話說就是“不計代價的救援”,是一種“集體主義浪漫”。

現在大型化的需求變了嗎?

答案也是沒有的,因為大型化的生存土壤不僅沒有改變,而且短期看需求更甚。

風電機組的需求端是運營商,運營商面臨的問題是交易電量和交易電價都缺乏保障。首先就是保障電量持續下降,近期新疆和江蘇就分別下調了保障小時數;其次,通過競價仍然無法上網的電量雖然不被統計進官方限電數據,但對運營商來說也可以等效為限電;最后,很多省份已經明確提出了分布式光伏入市時間表,未來電力交易市場化的范圍也會越來越大。

在電量和電價都沒有保障的前提下,對開發商來說,能做的就只有控制前期投資,而風電機組成本在其中又是大頭,一方面大型化之后的機組售價會有降低,另一方面大型化之后的塔筒、基礎、建設投資也會降低。而且更重要的是,對于很多項目,尤其是復雜地形項目,還存在著機位點受限的問題,這些因素都會導致大型化的趨勢無法改變。

而從作為供給方的整機廠來說,從2020年后,部件制造環節的產能是完全充足,甚至過剩的,裝配環節的產能也沒有特殊限制,在沒有質量要求的前提下,生產本身并不是問題。要想在競爭中取得優勢,必須搶先邁出/快速跟上大型化發展的步伐,否則就會因為缺乏價格競爭優勢而落伍,畢竟市場需求就在那里。

大型化必須要/肯定會慢下來

必須看到,在快速發展過程中,行業對于惡性/批量事故的漠視也導致了質量問題總是“云山霧繞”。久而久之,難免會給人造成假象,利用低價搶到訂單就是搶到現金流,有了現金流也就可以“守得云開見月明”,至于產品質量,只要沒人知道就是沒有,就算有也都是國外的。

所以,在今年10月16日12家風電公司共同簽署了《中國風電行業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環境自律公約》(簡稱《自律公約》),雖然《自律公約》被更多地解讀為抵制低價競爭,但其本意更多的還是抵制缺乏質量保障的競爭,尤其是損人不利己的惡意低價競爭,這其中不僅包括缺乏質量保證的低價競爭,也包括缺乏質量保障的高價競爭,說白了質量保障是根本,至于價格,只要不是損人不利己,又何錯之有?

回到文章開頭提到的近期出現的葉片斷裂事故,從起源講是2019年烏蘭察布項目給型式認證松綁而引發,在近5年的快速發展中行業對質量事故的漠視逐漸導致的。而現在大家對質量問題的討論本身就說明漠視現象已經緩解,行業自我完善的機制也已經開始運行。雖然受十四五末行業發展目標的指引,10MW級別的大型化已經不可逆轉,但借該等級機型的長期驗證穩住步伐是沒有問題的。

在這種情況下,必須要/肯定會慢下來畢竟失敗是成功之母,以前的質量問題又有多少不是因為沒有犯過類似“錯誤”導致的惡果?這樣來看,對于現在出現的大機型事故,行業或許可以保持一種樂觀的態度,畢竟試驗驗證就是要試問題的,試足試夠了運行起來才能更有把握,絕對不能蜻蜓點水淺嘗輒止。

說在最后

對于南方部分客戶問到的,小葉輪會不會是未來的趨勢,這個只能說是一種特定項目的需求。與其說小葉輪的性能優于大葉輪,顯然還是說明有些大葉輪本身就沒有做好,否則如果按照小葉輪的真材實料去做大葉輪,豈不是更能為市場提供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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