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吉林省能源局發布《關于開展2023年度吉林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省級財政補貼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
申報范圍:符合《吉林省電動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省級財政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吉財產業〔2024〕898號)《吉林省電動汽車充電站建設運營補貼實施細則(暫行)》(吉能儲能聯〔2024〕304號)規定條件的專用、公用充電設施,自用充電設施不在申報范圍內。
申報要求:申請項目應在2023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入使用,已接入省新能源監控平臺,并實現“一張網”互通互聯。
原文如下:
關于開展2023年度吉林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省級財政補貼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
吉能儲能聯〔2024〕310號
各市(州)發改委(能源局)、財政局,長白山管委會經發局、財政局,梅河口市發改局、財政局,各縣(市)發改局、財政局,省新能源監控平臺:
為進一步加快推進我省新能源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根據《吉林省電動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省級財政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吉財產業〔2024〕898號)《吉林省電動汽車充電站建設運營補貼實施細則(暫行)》(吉能儲能聯〔2024〕304號)等文件要求,經商有關部門,決定開展2023年吉林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補貼資金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一)符合《吉林省電動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省級財政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吉財產業〔2024〕898號)《吉林省電動汽車充電站建設運營補貼實施細則(暫行)》(吉能儲能聯〔2024〕304號)規定條件的專用、公用充電設施,自用充電設施不在申報范圍內。
(二)申報主體為吉林省行政區域范圍內的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單位,即為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產權所屬單位。
(三)充電基礎設施須經當地發改部門備案,或取得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的項目批復文件。
(四)每個充電場站必須達到1個直流樁或5個交流樁及以上,并且每個場站要有自己獨立電量計量裝置。
(五)申請項目應在2023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入使用,已接入省新能源監控平臺,并實現“一張網”互通互聯。
(六)對2022年申報沒通過的項目,整改后符合申報條件的,可納入此次申報范圍。
二、申報材料
申請補貼的充電站建設運營企業按要求填報《吉林省電動汽車充電站補貼申請表》,包括企業基本情況、項目基本情況、用電情況、“一張網”接入證明。表格可在省新能源監控平臺下載。
三、申報、審核流程
(一)申請充電基礎設施補貼資金的單位通過省平臺在線提交申報資料,所有文件只需電子版掃描文件,無需紙質版文件(申報鏈接附后)。申報單位需在2025年1月27日前在線提交完畢有關資料,逾期窗口將關閉,不再接收申報材料。為保證企業利益,同時加快審核及撥付流程,各申報企業可有一次修改補充材料的機會,請各企業嚴格遵守,超出次數省平臺將不再受理。
(二)各市(州)發改委(能源局)通過省平臺賬號,對本地區內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進行現場驗收。將驗收通過的項目匯總后,會同當地財政部門聯合行文上報省能源局、財政廳。各市(州)需在3月15日前提交地方紙質版申請報告。
(三)省能源局委托第三方機構對各地上報的項目進行匯總再審,并視情況組成專家組對項目進行抽查復驗。
(四)省能源局將核查通過的項目名稱、項目概況和補貼資金等情況在省新能源監控平臺網站或省能源局網站上公示。
四、其他要求
(一)做好宣傳指導。各地要嚴格按照《吉林省電動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省級財政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吉財產業〔2024〕898號)有關規定做好宣傳指導工作,將通知內容傳達到所屬企業單位,認真組織好本地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省級財政補貼資金項目申報及審核等工作。
(二)嚴格落實責任。申報單位要對申報材料信息的真實、準確性負責,凡存在提供虛假信息、騙取補貼資金等違規違法情形的,將取消該單位在我省的運營資格,收回補貼資金,并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各地發改(能源)部門要對本地區項目申報材料的完整合規性、真實有效性和審核核查結果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及專業人員對申報材料嚴格把關,逐個項目現場核實,對未按要求核查,審核把關不嚴,造成騙補行為發生的,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追究相關部門及工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嚴守時間節點。申報企業需在2025年1月27日前在線提交完畢有關資料,逾期省平臺將不再受理申報材料。各市(州)發改委(能源局)需在2025年3月15日前,會同當地財政部門聯合行文,將審核結果上報省能源局、省財政廳。逾期未報將視作放棄申請補貼資金,造成的后果由各地主管部門自行承擔。
省能源局、省財政廳對此文件擁有最終解釋權。
特此通知。
聯系人及電話:
吉林省能源局 王一梟 0431-89156326
吉林省財政廳 黎明碩 0431-88550556
吉林省新能源監控平臺 王 鵬 0431-89603623
吉林省新能源監控平臺在線申報入口:https://jlevm.cn
附件:吉林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補貼資金申請表
吉林省能源局
吉林省財政廳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吉林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補貼資金申請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