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浙江省財政廳發布了《關于下達2025年中央節能減排補助資金(新能源汽車領域)預算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根據《通知》,浙江財政廳下達的2025年中央節能減排補助資金(新能源汽車領域)共計33864萬元,其中: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31028萬元,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第三年度獎勵資金2836萬元,由嘉興市全部獲得。
如下表:
《通知》要求,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第三年度獎勵資金不得用于支持燃料電池汽車整車生產投資項目和加氫基礎設施建設。有關市財政局要按照《關于開展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的通知》(財建〔2020〕394號)等規定分配使用資金,加強預算績效管理,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