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四川省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其中提出,經濟和信息化廳會同財政廳支持符合條件的綜合利用企業(項目)申請省級工業發展資金,支持省級先進制造業綜合基金投向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領域。各級稅務部門負責落實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具備條件的市(州)配套資金支持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行業發展。
通過揭榜攻關等方式,支持區域中心優勢企業牽頭打造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制造業創新中心和中試平臺,開展關鍵共性技術、裝備的研發攻關,促進創新成果轉化。鼓勵區域中 心優勢企業等主體制定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技術企業標準,參與國家、行業、地方、團體標準的制修訂工作。
以下為政策原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四川省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川辦規〔2025〕4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四川省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