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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峰谷價差至4:1!天津優化分時電價機制征求意見

   2025-06-20 天津市發改委1440
核心提示:根據凈負荷曲線變化,分季節適當調整峰谷時段劃分,特別是除7、8月外,其余月份午間設置2個小時谷段。

2025年6月16日,天津市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公開征求《關于優化我市峰谷分時電價機制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的通知。

《通知》擬主要調整以下內容:

一是優化峰谷時段劃分。根據凈負荷曲線變化,分季節適當調整峰谷時段劃分,特別是除7、8月外,其余月份午間設置2個小時谷段。

二是擴大峰谷電價浮動比例??紤]天津市實際,根據國家要求,將天津市峰谷價差提高至4:1。

三是試點實施居民電動汽車充電樁峰谷政策。居民電動汽車充電樁用戶根據情況自愿選擇執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也可選擇執行現行電價政策。

《通知》進一步明確峰谷分時損益按月向全體工商業用戶分享或分攤,不影響平均電價水平。

詳情如下:

關于公開征求《關于優化我市峰谷分時電價機制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國家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部署和要求,挖掘工商業用戶調峰能力,降低工商業用戶用電成本,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納水平,緩解電力供需矛盾,按照國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優化我市峰谷分時電價機制有關事項通知》(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社會意見。

此次公開征求意見時間為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20日。歡迎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提出意見建議。(郵箱:sfzggwsfc@tj.gov.cn)。

感謝您的參與和支持!

《關于優化我市峰谷分時電價機制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各區發展改革委,國網天津市電力公司,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部署和要求、充分挖掘工商業用戶調峰能力,降低工商業用戶用電成本,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納水平,緩解電力供需矛盾,現就優化我市峰谷分時電價機制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分時電價時段設置

根據我市電力系統凈負荷曲線和可再生能源發展情況,分季節調整峰谷時段劃分,調整后的峰谷時段具體為:

(一)7、8月

峰時段:15:00-23:00;

平時段:00:00-01:00、09:00-15:00、23:00-24:00;

谷時段:01:00-09:00。

(二)其他月份

峰時段:08:00-10:00、16:00-22:00;

平時段:06:00-08:00、10:00-12:00、14:00-16:00、22:00-24:00;

谷時段:00:00-06:00、12:00-14:00。

其中,1、2、12月高峰時段中18:00-20:00;7、8月高峰時段中20:00-22:00為尖峰時段。

二、優化調整浮動比例

結合我市電力系統峰谷差率變化、可再生能源消納和儲能等系統調節能力情況,調整峰谷浮動比例。峰段電價在平段電價的基礎上上浮60%、谷段電價在平段電價的基礎上下浮60%,尖峰電價在峰段電價基礎上上浮20%。

積極推動工商業用戶(含電網企業代理購電用戶)在簽訂中長期交易合同時申報用電曲線,反映各時段價格,峰谷浮動比例原則不低于本通知明確的比例。未形成分時價格的,結算時用電價格按本通知規定浮動比例執行,其中上網環節線損費用折價、系統運行費用折合度電水平、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兩部制電價的基本電費、功率因數調整電費不參與浮動。

三、執行范圍和方式

除行政機關、部隊(不含生產企業)、醫院、地鐵、自來水、公共排水和污水處理設施、煤氣、集中供熱、電氣化鐵路、公交專用充換電設施、廣播電視站無線發射臺(站)、轉播臺(站)、差轉臺(站)、監測臺(站)外的執行工商業電價的電力用戶以及農業用戶,執行峰谷分時電價。尖峰電價僅在大工業用戶執行。農業用電按照我委公布的目錄電價執行,峰谷時段按本通知調整。居民生活用電(不含居民電動汽車充電樁用電)暫不實施峰谷分時電價。居民煤改電采暖峰谷時段和價格政策不做調整。

四、鼓勵居民電動汽車充電樁自愿選擇執行峰谷分時價格政策

居民電動汽車充電樁指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區內由居民自用且非經營性的充電設施。為充分發揮居民用充電樁削峰填谷作用,鼓勵居民電動汽車充電樁用戶自愿選擇執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變更周期不少于12個月、提前15天辦理,次月1日起生效。選擇執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的,峰谷時段按照本通知規定執行,峰谷電價平段電價0.51元/千瓦時(當前執行居民合表電價標準),峰段電價0.69元/千瓦時,谷段電價0.30元/千瓦時。

五、其他事項

(一)做好監測評估。電網企業每年3月底前,將上一年度電力供需、系統凈負荷曲線及峰谷差、新能源發展及消納等情況報告我委,如發生較大變化,我委將適時調整完善。

(二)做好落地實施。電網企業要對峰谷分時電價(含尖峰電價)政策的損益情況進行單獨統計,按月向全體工商業用戶分享或分攤。

(三)做好宣傳引導。各區發展改革委和電網企業要采取多種方式告知相關電力用戶并進行政策解讀,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確保平穩實施。

本通知自2025年X月X日起執行?,F行政策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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