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18日,本報報道了“中德技術合作甘肅省可再生能源培訓與研究基地”揭牌的盛況。時隔一年,記者再次來到位于蘭州交通大學的這個基地,看到布置在實驗樓頂的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和三臺風力發電機組,在高原陽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輝。在光伏實驗室、風能實驗室、生物質能實驗室里,來自全省各地的管理人員正在這里認真地聆聽著教師們的講解……
陪同我們參觀的甘肅省商務廳經濟合作處有關負責人對記者說,中德技術合作農村可再生能源甘肅項目自2004年6月啟動以來,已為甘肅省培養了一批技術人員和現場管理人員,向農村邊遠地區的群眾傳播了可再生能源方面的知識和理念,是一項惠及甘肅無電地區農村群眾的國際友好合作項目,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發揮了積極作用。
沒有電力,成為邊遠地區群眾發展經濟、改善生活的最大能源障礙。至止2002年底,甘肅省仍有不少無電戶。當地的人們還過著“耕地靠牛,點燈靠油”的生活,收看電視節目都成為一種奢望。秸稈、薪柴等生物質能源成為這些無電地區群眾的主要生活能源。這種用能結構既破環了森林植被,惡化了環境狀況,又加劇了煤炭等化石能源的供求緊張狀況。因此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已成為解決農村生活用電的一種現實選擇。一方面,通過各級政府實施具體的可再生能源項目,解決部分無電戶的基本生活用電問題,另一方面,借助國際援助,推廣可再生能源技術和產品,改善當地群眾的生活現狀。
中德政府于1982年10月13日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政府技術合作協定》。按照2003年7月16日-18日中德第二十一次發展合作混委會精神,中德政府決定開展農村再生能源領域的技術合作,并確定甘肅省為4個實施省份 (甘肅、新疆、青海、云南)之一。
2003年底,由國家商務部官員及咨詢專家、德國技術合作公司(GTZ)專家和甘肅省商務廳、甘肅省發改委的有關負責人組成項目考察團,通過對參選單位的綜合評比,最終選定甘肅匯能新能源技術發展有限責任公司作為中德技術合作農村可再生能源甘肅項目的省級實施機構,與德國技術合作公司共同負責該項目的執行。德方投入100萬歐元,甘肅省配套80萬歐元,作為項目實施費用。該項目于2004年6月正式啟動,項目期共40個月,實施范圍涉及甘肅全省無電地區。甘肅省商務廳、甘肅省發改委、甘肅省財政廳和德國技術合作公司共同組成省級項目指導委員會,負責協調和監督項目的實施。
中德技術合作“農村地區可再生能源”項目的四個實施省份是西藏、青海、甘肅和云南。實施目標是:在這些省份的無電地區,通過投入使用可再生能源技術,形成新能源供電系統,以改善當地居民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同時,對當地的環境起到保護作用。
項目實施中,根據當地的具體情況采取與其相適應的新能源實施方案,盡可能利用當地已有的資源;另外,還要在這四個省份中實施相應的監控體系,用以總結和評估項目實施對改善當地農村居民的生活和工作條件所帶來的影響。評估項目實施總體目標的主要參數有:
在項目后期評估中,500名接受調查的婦女中約80%的人認為通過實施本項目,室內生活得到改善;項目地區60%的學生認為其在學校和在家的學習環境得到了改善;使日常照明用的干電池、蠟燭和煤油的消費在一年內減少50%;通過安裝和維護可再生能源設備以提供生產性用電,為項目區創造400-500個新的工作崗位。
在實現農村可再生能源項目目標的過程中,項目執行單位主要圍繞“能力建設”、“推廣戰略”和“質量改進”三個方面開展工作。在省內開展了一系列關于農村可再生能源利用方面的技術培訓、項目推廣和宣傳活動,從而有效地推進了甘肅省可再生能源的建設進程。
能力建設方面整體改善政策和組織框架條件能力建設在項目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旨在從整體上改善政策和組織框架條件,從而更有效地促進可再生能源技術在甘肅省的利用。
2004年9月,由德國技術合作公司在青島組織“中德項目管理培訓”活動,從跨文化管理的角度對中德技術合作項目的管理進行了深刻的分析,從而避免了項目執行中雙方的交流障礙。
2005年4月與2006年9月,德國技術合作公司項目辦分別兩次組織甘肅省商務廳、甘肅省發改委的官員和項目執行單位的技術人員,赴德國和歐洲其他國家,如比利時、法國、西班牙進行技術考察,學習歐洲國家在可再生能源利用方面的經驗,從政策和技術方面為甘肅可再生能源的利用與推廣積累經驗。同時還多次組織甘肅項目執行單位的管理人員參加國內各種研討會,及時掌握國內可再生能源技術發展動態。
為了使已建成的“送電到鄉”工程的20多座太陽能光伏電站和風光互補電站能夠穩定運行,項目執行單位分別于2004年初和2006年3月在北京和蘭州組織了“中德風光互補技術教師資格培訓班”,由中科院電工研究所的專家授課,共有30多名中方技術人員參加了培訓,并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從而為甘肅省可再生能源利用與推廣打下了堅實的基礎。截至2006年年底,這些經過培訓的教師為甘肅省“送電到鄉”項目中20多座太陽能電站的當
陪同我們參觀的甘肅省商務廳經濟合作處有關負責人對記者說,中德技術合作農村可再生能源甘肅項目自2004年6月啟動以來,已為甘肅省培養了一批技術人員和現場管理人員,向農村邊遠地區的群眾傳播了可再生能源方面的知識和理念,是一項惠及甘肅無電地區農村群眾的國際友好合作項目,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發揮了積極作用。
沒有電力,成為邊遠地區群眾發展經濟、改善生活的最大能源障礙。至止2002年底,甘肅省仍有不少無電戶。當地的人們還過著“耕地靠牛,點燈靠油”的生活,收看電視節目都成為一種奢望。秸稈、薪柴等生物質能源成為這些無電地區群眾的主要生活能源。這種用能結構既破環了森林植被,惡化了環境狀況,又加劇了煤炭等化石能源的供求緊張狀況。因此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已成為解決農村生活用電的一種現實選擇。一方面,通過各級政府實施具體的可再生能源項目,解決部分無電戶的基本生活用電問題,另一方面,借助國際援助,推廣可再生能源技術和產品,改善當地群眾的生活現狀。
中德政府于1982年10月13日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政府技術合作協定》。按照2003年7月16日-18日中德第二十一次發展合作混委會精神,中德政府決定開展農村再生能源領域的技術合作,并確定甘肅省為4個實施省份 (甘肅、新疆、青海、云南)之一。
2003年底,由國家商務部官員及咨詢專家、德國技術合作公司(GTZ)專家和甘肅省商務廳、甘肅省發改委的有關負責人組成項目考察團,通過對參選單位的綜合評比,最終選定甘肅匯能新能源技術發展有限責任公司作為中德技術合作農村可再生能源甘肅項目的省級實施機構,與德國技術合作公司共同負責該項目的執行。德方投入100萬歐元,甘肅省配套80萬歐元,作為項目實施費用。該項目于2004年6月正式啟動,項目期共40個月,實施范圍涉及甘肅全省無電地區。甘肅省商務廳、甘肅省發改委、甘肅省財政廳和德國技術合作公司共同組成省級項目指導委員會,負責協調和監督項目的實施。
中德技術合作“農村地區可再生能源”項目的四個實施省份是西藏、青海、甘肅和云南。實施目標是:在這些省份的無電地區,通過投入使用可再生能源技術,形成新能源供電系統,以改善當地居民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同時,對當地的環境起到保護作用。
項目實施中,根據當地的具體情況采取與其相適應的新能源實施方案,盡可能利用當地已有的資源;另外,還要在這四個省份中實施相應的監控體系,用以總結和評估項目實施對改善當地農村居民的生活和工作條件所帶來的影響。評估項目實施總體目標的主要參數有:
在項目后期評估中,500名接受調查的婦女中約80%的人認為通過實施本項目,室內生活得到改善;項目地區60%的學生認為其在學校和在家的學習環境得到了改善;使日常照明用的干電池、蠟燭和煤油的消費在一年內減少50%;通過安裝和維護可再生能源設備以提供生產性用電,為項目區創造400-500個新的工作崗位。
在實現農村可再生能源項目目標的過程中,項目執行單位主要圍繞“能力建設”、“推廣戰略”和“質量改進”三個方面開展工作。在省內開展了一系列關于農村可再生能源利用方面的技術培訓、項目推廣和宣傳活動,從而有效地推進了甘肅省可再生能源的建設進程。
能力建設方面整體改善政策和組織框架條件能力建設在項目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旨在從整體上改善政策和組織框架條件,從而更有效地促進可再生能源技術在甘肅省的利用。
2004年9月,由德國技術合作公司在青島組織“中德項目管理培訓”活動,從跨文化管理的角度對中德技術合作項目的管理進行了深刻的分析,從而避免了項目執行中雙方的交流障礙。
2005年4月與2006年9月,德國技術合作公司項目辦分別兩次組織甘肅省商務廳、甘肅省發改委的官員和項目執行單位的技術人員,赴德國和歐洲其他國家,如比利時、法國、西班牙進行技術考察,學習歐洲國家在可再生能源利用方面的經驗,從政策和技術方面為甘肅可再生能源的利用與推廣積累經驗。同時還多次組織甘肅項目執行單位的管理人員參加國內各種研討會,及時掌握國內可再生能源技術發展動態。
為了使已建成的“送電到鄉”工程的20多座太陽能光伏電站和風光互補電站能夠穩定運行,項目執行單位分別于2004年初和2006年3月在北京和蘭州組織了“中德風光互補技術教師資格培訓班”,由中科院電工研究所的專家授課,共有30多名中方技術人員參加了培訓,并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從而為甘肅省可再生能源利用與推廣打下了堅實的基礎。截至2006年年底,這些經過培訓的教師為甘肅省“送電到鄉”項目中20多座太陽能電站的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