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太陽能開發利用工作,江西省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聯合省氣象局組成專題調研組,先后赴甘肅、西藏和福建等3個不同類型的省、自治區,以及本省新余市、泰和縣等地,對太陽能開發利用現狀、產業化情況、已取得的社會經濟效益、相關支持政策等情況進行了調研。
調研組了解到,江西省屬于太陽能資源可開發利用區。據測算,江西省每年接收的太陽能總輻射量相當于268億噸標準煤,有較大的開發利用潛力。由于多種原因,江西省太陽能開發利用相對滯后,目前尚未制定太陽能發展規劃和相應的配套政策,總體規模較小,應用形式較單一,在太陽能與建筑一體化、太陽能光伏發電等領域仍是空白,還沒有太陽能應用設備企業。
針對上述問題,該省政協調研組對江西省加快太陽能開發利用步伐提出了7點建議:由省發改委牽頭編制江西省太陽能資源開發利用事業發展規劃;制定相應的政策法規,采取積極的鼓勵措施,促進太陽能開發利用;成立專門機構,加強統籌管理,保證太陽能產業快速、健康發展;設立太陽能開發利用專項基金,加強相關科研;構建太陽能資源監測網,獲取科學的太陽輻射資料;開展太陽能精細化區劃,科學劃分太陽能資源儲量場;加強太陽能預報、監測、評估技術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