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寧夏發改委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2025年度新能源項目開發建設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2025年,全區擬安排開展特色優勢產業綠電園區、保障性并網等新能源項目共計2062萬千瓦。
一、項目類型
(一)綠電園區項目。
著眼既有特色優勢產業新能源消納能力,2025年優先納入特色優勢產業綠電園區項目602萬千瓦。各地市依據綠電園區規劃方案和年度開發建設規模,結合地方實際優選符合建設條件的開發主體,按審批權限組織項目備案(核準)。
(二)保障性并網項目。
綜合考慮各地產業發展需要,安排1460萬千瓦保障性光伏項目,各市按照規模開展競爭性配置并公示后,報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復核確認,按審批權限組織項目備案。石嘴山市落實項目用地后,開展項目競爭性配置及建設工作。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因不占用接入空間,由地市政府嚴格審核,向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報備后自動納入年度開發建設方案
規范建設時序。各市縣發展改革委(局)要嚴格審核項目申報材料,合理安排建設時序,確保特色優勢產業綠電園區項目根據建設及布局情況在2025-2026年接網;保障性并網項目應按照產業負荷落地情況等比例建設,分別在2026-2027年并網國網寧夏電力公司做好項目接網保障工作。保障性項目并網時序,根據電網接入條件可動態調整。
明確配儲規模。新能源項目應自建或租賃儲能設施保障性并網新能源項目按照不低于20%、連續儲能時長4小時以上配置,原則上儲能設施應與新能源項目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投運。文件要求,綠電園區項目優先安排在3萬畝以上集中連片區域;保障性并網項目按照3000畝以下、3萬畝以下順序安排項目用地。原則上不占用集中連片沙戈荒土地資源,各級主管部門確定項目用地后從自治區風、光用地總量中扣除。評分細則,競爭要素包括企業能力、設備先進性、前期工作、儲能配比、接入條件、社會貢獻等。其中,組件轉化效率要求23%以上,保障性并網新能源配儲比例不低于20%、4小時,后續每增加5%,可多加X分。
具體見下: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2025年度新能源項目開發建設方案》的通知
寧發改能源(發展)〔2025〕36 號
自治區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林業和草原局,各市發展改革委、寧東管委會經濟發展局,國網寧夏電力公司:
為高水平建設國家新能源綜合示范區,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新能源項目管理相關政策,結合我區電網接入能力、新能源利用率等條件,我委研究制定了《寧夏回族自治區2025年度新能源項目開發建設方案》,經自治區黨委、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附件:寧夏回族自治區2025年度新能源項目開發建設方案
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