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國家能源局綜合司發布《關于組織開展能源領域氫能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國家能源局將遴選部分項目和區域開展氫能試點工作,進一步推動創新氫能管理模式,探索氫能產業發展的多元化路徑,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支撐氫能“制儲輸用”全鏈條發展。符合條件的項目和區域試點優先納入制造業中長期貸款、優先推薦納入“兩重”“兩新”等支持范圍,相關技術裝備優先納入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支持依托試點項目,制定相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推動相關項目參與碳市場、綠證市場交易。
《通知》在總體要求部分提出,立足新發展階段,深入貫徹“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進一步落實相關工作部署,以推進氫能“制儲輸用”全鏈條發展為目標,按照“創新引領、試點先行”的原則,引導氫能先進技術裝備落地應用、基礎設施高水平建設、綜合利用效能提升和產業規范有序布局,為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體系提供有力支撐。試點形式分為以下兩種:
項目試點
依托項目試點推動氫能先進技術與關鍵裝備推廣應用,支撐開展各類標準可行性和有效性驗證,探索技術先進、模式清晰、可復制推廣的項目開發方案。項目試點由業主單位進行申報,以單一試點方向為主。相關項目原則上應已完成核準、備案等工作,確保試點項目順利投運,商業模式清晰、成本效益明顯、減碳效果突出,支持項目應用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能源領域研發創新平臺等攻關成果,支撐打造技術裝備成果推廣應用新場景、新模式、新機制,鞏固提升氫能產業創新力、競爭力。
區域試點
依托區域試點推動建立健全氫能跨部門協作機制和管理模式,探索創新可持續的綠色價值實現機制,統籌銜接各類政策資源。區域試點由牽頭城市進行申報,覆蓋城市不超過3個,可統籌組織實施相關項目,覆蓋氫能“制儲輸用”多個試點方向。相關城市應已系統開展氫能產業發展規劃,供給消費規模效應明顯,區域協調發展潛力突出,基礎設施建設路徑清晰,通過建立健全氫能項目管理規范,完善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探索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和氫能綠色價值實現機制,發揮各類市場、各類資源對氫能產業的支撐作用。
《通知》從氫能制取、氫能儲運、氫能應用、共性支撐四個方面提出11個試點方向。其中,在氫能制取的規?;茪浼耙惑w化方向中指出,在風、光、水電、核電、生物質資源豐富地區,開展規模化可再生能源制氫、核電制氫項目建設,并適應風電、光伏等波動特性。下游可一體化耦合氨、醇、航煤、煉化等場景。配套可再生能源項目上網電量比例不超過20%,原則上不占用系統調節資源,制氫電解槽裝機規模不低于100兆瓦(或氣化產能不低于20000標方/時),電解槽運行負荷調節能力不低于50%~100%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