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能源局下發通知,公布全國81個第一批新能源示范城市名單,浙江省寧波、溫州、臺州、嘉興秀洲4個市(區)入選。
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設是國家能源局推動光伏、生物質能、地熱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術在城市區域供電、供熱、供氣、交通和建筑中應用一項重要舉措,旨在提高城市可再生能源消費的比重。按照我省4個新能源示范城市發展目標,到2015年,溫州城市新能源利用替代能源量需達77.2萬噸標煤,占城市能源消費比例8.6%;臺州城市新能源利用替代能源量需達35.7萬噸標煤,占城市能源消費比例6.7%;寧波城市新能源利用替代能源量需達134.0萬噸標煤,占城市能源消費比例6.7%;嘉興秀洲區城市新能源利用替代能源量需達31.0萬噸標煤,占城市能源消費比例10.0%。
為加快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設,國家能源局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各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設要創新可再生能源開發方式,探索多種可再生能源優化組合、可再生能源與常規能源相互協調綜合利用模式,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調動各類投資主體和需求主體的積極性,通過技術創新、商業模式創新、政策和管理創新等激發市場活力。二是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設要加強規劃統籌協調,將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提出約束性發展指標。將新能源示范城市發展規劃納入地區和城市建設規劃體系,做好新能源示范城市發展規劃與城市建設節能規劃、供熱規劃和配電網規劃的銜接。三是鼓勵銀行業務融資機構支持新能源城市建設。國家能源局聯合國家開發銀行開展新能源示范城市金融創新試點,鼓勵金融機構建立地方融資平臺,為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設提供創新性金融服務。四是電網企業要積極做好新能源示范城市配套電網建設,優化電力系統運行,為分布式發電應用以及可再生能源電力本地消納提供系統支持。五是各示范城市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各相關部門密切配合的協調工作機制,統籌協調新能源示范城市規劃實施工作,及時協調各種問題。國家能源局將對各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設情況進行考核,達到新能源示范城市評價指標的城市授予國家新能源示范城市稱號。
下一步,浙江省發改委(省能源局)將與4市(區)政府共同加快推進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設,并著手建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信息檢測和統計體系,實時掌握示范城市推進情況,切實促使我省4市(區)早日獲得國家新能源示范城市稱號。
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設是國家能源局推動光伏、生物質能、地熱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術在城市區域供電、供熱、供氣、交通和建筑中應用一項重要舉措,旨在提高城市可再生能源消費的比重。按照我省4個新能源示范城市發展目標,到2015年,溫州城市新能源利用替代能源量需達77.2萬噸標煤,占城市能源消費比例8.6%;臺州城市新能源利用替代能源量需達35.7萬噸標煤,占城市能源消費比例6.7%;寧波城市新能源利用替代能源量需達134.0萬噸標煤,占城市能源消費比例6.7%;嘉興秀洲區城市新能源利用替代能源量需達31.0萬噸標煤,占城市能源消費比例10.0%。
為加快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設,國家能源局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各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設要創新可再生能源開發方式,探索多種可再生能源優化組合、可再生能源與常規能源相互協調綜合利用模式,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調動各類投資主體和需求主體的積極性,通過技術創新、商業模式創新、政策和管理創新等激發市場活力。二是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設要加強規劃統籌協調,將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提出約束性發展指標。將新能源示范城市發展規劃納入地區和城市建設規劃體系,做好新能源示范城市發展規劃與城市建設節能規劃、供熱規劃和配電網規劃的銜接。三是鼓勵銀行業務融資機構支持新能源城市建設。國家能源局聯合國家開發銀行開展新能源示范城市金融創新試點,鼓勵金融機構建立地方融資平臺,為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設提供創新性金融服務。四是電網企業要積極做好新能源示范城市配套電網建設,優化電力系統運行,為分布式發電應用以及可再生能源電力本地消納提供系統支持。五是各示范城市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各相關部門密切配合的協調工作機制,統籌協調新能源示范城市規劃實施工作,及時協調各種問題。國家能源局將對各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設情況進行考核,達到新能源示范城市評價指標的城市授予國家新能源示范城市稱號。
下一步,浙江省發改委(省能源局)將與4市(區)政府共同加快推進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設,并著手建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信息檢測和統計體系,實時掌握示范城市推進情況,切實促使我省4市(區)早日獲得國家新能源示范城市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