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一次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48億噸標準煤左右,能源自給能力達85%左右,非化石能源占比15%,煤炭消費比重控制在62%以內
11月19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年)》(下稱《行動計劃》),明確2020年我國能源發展的總體方略和行動綱領。
《行動計劃》提出堅持“節約、清潔、安全”的戰略方針,加快構建清潔、高效、安全、可持續的現代能源體系,將重點實施節約優先、立足國內、綠色低碳、創新驅動四大戰略。
按照《行動計劃》,到2020年中國一次能源消費總量要控制在48億噸標準煤左右,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在42億噸左右;基本形成比較完善的能源安全保障體系,能源自給能力保持在85%左右;非化石能源占比達15%,煤炭消費比重控制在62%以內;基本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能源市場體系。
控煤:限制與清潔利用并舉
《行動計劃》提出,將嚴格控制能源消費過快增長。為實現這一目標,我國將推行“一掛雙控”措施,即將能源消費與經濟增長掛鉤,對高耗能產業和產能過剩行業實行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強約束,其他產業按先進能效標準實行強約束,現有產能能效要限期達標,新增產能必須符合國內先進能效標準。
多位專家表示,要嚴格控制能源消費過快增長,關鍵是控制煤炭消費。“中國急需基于控制煤炭開采和消費的能源轉型,以提高能源系統效率。”NRDC氣候變化與能源高級顧問楊富強說。
而今,降低煤炭消費比重與推進煤炭清潔高效開發利用已成為業界共識。
《行動計劃》提出,將控制重點地區、重點領域煤炭消費總量,推進減量替代,壓減煤炭消費;削減京津冀魯、長三角和珠三角等區域煤炭消費總量。加大高耗能產業落后產能淘汰力度,擴大外來電、天然氣及非化石能源供應規模,耗煤項目實現煤炭減量替代。到2020年,京津冀魯四省市煤炭消費比2012年凈削減1億噸,長三角和珠三角地區煤炭消費總量負增長。
在煤炭清潔高效開發利用方面,行動計劃重點提出要提高煤電機組準入標準,新建燃煤發電機組供電煤耗低于每千瓦時300克標準煤,污染物排放接近燃氣機組排放水平。
推進煤電大基地大通道建設也是煤炭清潔利用的重中之重。未來將重點建設晉北、晉中、晉東、神東、陜北、黃隴、寧東、魯西、兩淮、云貴、冀中、河南、內蒙古東部、新疆等14個億噸級大型煤炭基地。到2020年,基地產量占全國的95%。采用最先進節能節水環保發電技術,重點建設錫林郭勒、鄂爾多斯、晉北、晉中、晉東、陜北、哈密、準東、寧東等9個千萬千瓦級大型煤電基地。
調結構:發力清潔能源
《行動計劃》提出,將積極發展天然氣、核電、可再生能源等清潔能源,推動能源結構持續優化。
天然氣作為較為清潔的能源,在未來能源供應中被寄予厚望。按照規劃,到2020年,天然氣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的比重提高到10%以上。數據顯示,目前,我國天然氣消費量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的比重在6%左右,僅為國際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
具體而言,天然氣發展的目標是:到2020年,累計新增常規天然氣探明地質儲量5.5萬億立方米,年產常規天然氣1850億立方米;頁巖氣產量力爭超過300億立方米;煤層氣產量力爭達到300億立方米。
此外,《行動計劃》還提到要加快海洋石油開發,并強調加強渤海、東海和南海等海域近海油氣勘探開發。
值得注意的是,《行動計劃》也明確了核電發展目標,到2020年,核電裝機容量達到5800萬千瓦,在建容量達到3000萬千瓦以上。業內專家表示,這一目標打消了之前業內關于“十三五”期間將下調核電建設目標的顧慮。此前,拿到國家能源局首批“路條”的內陸核電站包括湖南桃花江核電站、湖北咸寧核電站、江西彭澤核電站建設均已擱置多年。對于這些停擺已久的內陸核電項目,行動計劃給出的態度仍是“研究論證”。
在“水、風、光”發展方面,行動計劃提出:要積極開發水電。在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以西南地區金沙江、雅礱江、大渡河、瀾滄江等河流為重點,積極有序推進大型水電基地建設。到2020年,力爭常規水電裝機達到3.5億千瓦左右。
大力發展風電。重點規劃建設酒泉、內蒙古西部、內蒙古東部、冀北、吉林、黑龍江、山東、哈密、江蘇等9個大型現代風電基地以及配套送出工程。以南方和中東部地區為重點,大力發展分散式風電,穩步發展海上風電。到2020年,風電裝機達到2億千瓦,風電與煤電上網電價相當。
加快發展太陽能發電。有序推進光伏基地建設,同步做好就地消納利用和集中送出通道建設。加快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穩步實施太陽能熱發電示范工程。加強太陽能發電并網服務。鼓勵大型公共建筑及公用設施、工業園區等建設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到2020年,光伏裝機達到1億千瓦左右,光伏發電與電網銷售電價相當。
推進能源體制改革
在備受關注的能源體制改革方面,《行動計劃》提出的總體思路是: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能源市場體系。
記者發現,此次行動計劃中,能源價格改革、電網和油氣管網體制改革、電力市場化改革以及國有能源企業改革都被納入改革范疇。
《行動計劃》提出,要推進石油、天然氣、電力等能源領域價格改革,有序放開競爭性環節價格,天然氣井口價格及銷售價格、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由市場形成,輸配電價和油氣管輸價格由政府定價。
同時,深化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重點推進電網、油氣管網建設運營體制改革,加快電力體制改革步伐,推動供求雙方直接交易,構建競爭性電力交易市場。
“能源價格機制是能源市場體系建設的重點與核心,而能源市場體系建設又是能源體制改革的核心。所以,能源體制的改革的最佳突破口應放在能源價格形成機制改革上。”中國經濟學會理事劉滿平此前表示,“只有能源價格機制理順了,才能吸引更多的資本進入能源行業,才能為打破行業壟斷和實現充分競爭提供制度上的保障”。
此外,我國還將深入推進政企分開,分離自然壟斷業務和競爭性業務,放開競爭性領域和環節。實行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在制定負面清單基礎上,鼓勵和引導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進入負面清單以外的領域,推動能源投資主體多元化。深化國有能源企業改革,完善激勵和考核機制,提高企業競爭力。鼓勵利用期貨市場套期保值,推進原油期貨市場建設。
11月19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年)》(下稱《行動計劃》),明確2020年我國能源發展的總體方略和行動綱領。
《行動計劃》提出堅持“節約、清潔、安全”的戰略方針,加快構建清潔、高效、安全、可持續的現代能源體系,將重點實施節約優先、立足國內、綠色低碳、創新驅動四大戰略。
按照《行動計劃》,到2020年中國一次能源消費總量要控制在48億噸標準煤左右,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在42億噸左右;基本形成比較完善的能源安全保障體系,能源自給能力保持在85%左右;非化石能源占比達15%,煤炭消費比重控制在62%以內;基本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能源市場體系。
控煤:限制與清潔利用并舉
《行動計劃》提出,將嚴格控制能源消費過快增長。為實現這一目標,我國將推行“一掛雙控”措施,即將能源消費與經濟增長掛鉤,對高耗能產業和產能過剩行業實行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強約束,其他產業按先進能效標準實行強約束,現有產能能效要限期達標,新增產能必須符合國內先進能效標準。
多位專家表示,要嚴格控制能源消費過快增長,關鍵是控制煤炭消費。“中國急需基于控制煤炭開采和消費的能源轉型,以提高能源系統效率。”NRDC氣候變化與能源高級顧問楊富強說。
而今,降低煤炭消費比重與推進煤炭清潔高效開發利用已成為業界共識。
《行動計劃》提出,將控制重點地區、重點領域煤炭消費總量,推進減量替代,壓減煤炭消費;削減京津冀魯、長三角和珠三角等區域煤炭消費總量。加大高耗能產業落后產能淘汰力度,擴大外來電、天然氣及非化石能源供應規模,耗煤項目實現煤炭減量替代。到2020年,京津冀魯四省市煤炭消費比2012年凈削減1億噸,長三角和珠三角地區煤炭消費總量負增長。
在煤炭清潔高效開發利用方面,行動計劃重點提出要提高煤電機組準入標準,新建燃煤發電機組供電煤耗低于每千瓦時300克標準煤,污染物排放接近燃氣機組排放水平。
推進煤電大基地大通道建設也是煤炭清潔利用的重中之重。未來將重點建設晉北、晉中、晉東、神東、陜北、黃隴、寧東、魯西、兩淮、云貴、冀中、河南、內蒙古東部、新疆等14個億噸級大型煤炭基地。到2020年,基地產量占全國的95%。采用最先進節能節水環保發電技術,重點建設錫林郭勒、鄂爾多斯、晉北、晉中、晉東、陜北、哈密、準東、寧東等9個千萬千瓦級大型煤電基地。
調結構:發力清潔能源
《行動計劃》提出,將積極發展天然氣、核電、可再生能源等清潔能源,推動能源結構持續優化。
天然氣作為較為清潔的能源,在未來能源供應中被寄予厚望。按照規劃,到2020年,天然氣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的比重提高到10%以上。數據顯示,目前,我國天然氣消費量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的比重在6%左右,僅為國際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
具體而言,天然氣發展的目標是:到2020年,累計新增常規天然氣探明地質儲量5.5萬億立方米,年產常規天然氣1850億立方米;頁巖氣產量力爭超過300億立方米;煤層氣產量力爭達到300億立方米。
此外,《行動計劃》還提到要加快海洋石油開發,并強調加強渤海、東海和南海等海域近海油氣勘探開發。
值得注意的是,《行動計劃》也明確了核電發展目標,到2020年,核電裝機容量達到5800萬千瓦,在建容量達到3000萬千瓦以上。業內專家表示,這一目標打消了之前業內關于“十三五”期間將下調核電建設目標的顧慮。此前,拿到國家能源局首批“路條”的內陸核電站包括湖南桃花江核電站、湖北咸寧核電站、江西彭澤核電站建設均已擱置多年。對于這些停擺已久的內陸核電項目,行動計劃給出的態度仍是“研究論證”。
在“水、風、光”發展方面,行動計劃提出:要積極開發水電。在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以西南地區金沙江、雅礱江、大渡河、瀾滄江等河流為重點,積極有序推進大型水電基地建設。到2020年,力爭常規水電裝機達到3.5億千瓦左右。
大力發展風電。重點規劃建設酒泉、內蒙古西部、內蒙古東部、冀北、吉林、黑龍江、山東、哈密、江蘇等9個大型現代風電基地以及配套送出工程。以南方和中東部地區為重點,大力發展分散式風電,穩步發展海上風電。到2020年,風電裝機達到2億千瓦,風電與煤電上網電價相當。
加快發展太陽能發電。有序推進光伏基地建設,同步做好就地消納利用和集中送出通道建設。加快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穩步實施太陽能熱發電示范工程。加強太陽能發電并網服務。鼓勵大型公共建筑及公用設施、工業園區等建設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到2020年,光伏裝機達到1億千瓦左右,光伏發電與電網銷售電價相當。
推進能源體制改革
在備受關注的能源體制改革方面,《行動計劃》提出的總體思路是: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能源市場體系。
記者發現,此次行動計劃中,能源價格改革、電網和油氣管網體制改革、電力市場化改革以及國有能源企業改革都被納入改革范疇。
《行動計劃》提出,要推進石油、天然氣、電力等能源領域價格改革,有序放開競爭性環節價格,天然氣井口價格及銷售價格、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由市場形成,輸配電價和油氣管輸價格由政府定價。
同時,深化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重點推進電網、油氣管網建設運營體制改革,加快電力體制改革步伐,推動供求雙方直接交易,構建競爭性電力交易市場。
“能源價格機制是能源市場體系建設的重點與核心,而能源市場體系建設又是能源體制改革的核心。所以,能源體制的改革的最佳突破口應放在能源價格形成機制改革上。”中國經濟學會理事劉滿平此前表示,“只有能源價格機制理順了,才能吸引更多的資本進入能源行業,才能為打破行業壟斷和實現充分競爭提供制度上的保障”。
此外,我國還將深入推進政企分開,分離自然壟斷業務和競爭性業務,放開競爭性領域和環節。實行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在制定負面清單基礎上,鼓勵和引導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進入負面清單以外的領域,推動能源投資主體多元化。深化國有能源企業改革,完善激勵和考核機制,提高企業競爭力。鼓勵利用期貨市場套期保值,推進原油期貨市場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