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實現我國由制造大國向制造強國轉變,提高固定資產投資的質量效益,做好事中事后監管工作,國家能源局于2015年4月份下發了《關于開展全國光伏發電工程質量檢查的通知》(國能新能[2015]110號)。近日,根據通知要求,水規總院組織鑒衡認證中心等單位,在全國范圍有序開展檢查工作。

本次質量大檢查主要針對已投運的地面光伏電站和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重點檢查內容包括項目建設運行質量、主要設備及部件質量等方面,重點省份包括甘肅、青海、新疆、寧夏、內蒙古、江蘇、浙江、廣東等。
鑒衡認證中心作為技術支撐單位之一,在此次檢查前期工作中,主要是參與研究確定重點省份光伏電站和分布式光伏備檢項目條件,負責制定重點省份分布式光伏發電備選項目列表,制定設備廠家備選列表以及抽取明確重點省份檢查項目清單等;在現場檢查工作中,負責設備質量檢查工作。
為統一檢查工作標準、工作紀律和成果要求,各分工作組和主要參檢人員于2015年8月集中對內蒙古山路能源集團大有光伏電站進行了現場質量檢查。通過現場測試、資料核查和數據分析,對后續現場檢查項目的工作程序、工作要求、工作成效提供統一與可復核的經驗,也為明確非現場檢查項目的項目自檢和提交網上資料提供重要的參考依據。
內蒙古、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光伏電站集中?。▍^)和江蘇、浙江、廣東等分布式光伏集中省的質量檢查工作,將在2015年9月陸續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