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氣石、堇青石等礦物與一度在網上引起熱議的藍金裙子有何相同之處?答案是取決于您是誰以及您觀察的角度,它們看起來會不同。
同理可鑒能源政策??稍偕茉囱a貼可以是邁向低碳未來和新技術全面商業化的關鍵一步;也可以是電力消費者和納稅人的額外負擔。
那么從國家層面上來看,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將需要付出多少成本?有些國家會計算并發布自己的測算。而在另一些國家,政府會公布足夠的相關數據以便分析人員據此做出自己的測算。
西班牙在2010年決定對現有項目的補貼進行追溯性削減之前曾宣布,其與可再生能源相關的年度電價補貼赤字約達50億歐元。美國在不同時期實行過多種補貼機制,不過根據彭博新能源財經的測算,其中最主要的兩項補貼機制之一風電生產稅減免政策2014年讓該國損失略高于20億美元的稅收。
相對于火力發電成本,日本2014年的上網電價補貼成本是7,280億日元(按當時的匯率折合69億美元)。德國2014年的零售電價是291.4歐元/兆瓦時,其中用于可再生能源支持的《可再生能源法》(EEG)附加費是62.4歐元,使得該國的總補貼成本達到192億歐元。荷蘭公布的2014年SDE+及其他項目的成本是6.02億歐元。
對成本披露的關注合情合理。由于硬件價格下跌以及補貼過于慷慨,2007-11年若干個歐洲國家的太陽能開發出現了過熱的局面。對成本披露的更大重視,或許原本可以推動各國政府在這一期間制定更加靈活的支持政策。
不過,如果一個國家希望關于能源選擇的政治討論在信息充分的條件下進行,它就必須對相關成本有一個全面的認識,而不僅是電量與補貼機制設定的單位金額相乘得出的簡單數字。以下是我認為獲得全面認識所需內容的清單:
1、任何成本測算不僅需要考慮補貼的總量(例如前文所列舉的各國的數字),還要考慮風電和太陽能發電量對批發電價的影響。
在多數發達經濟體中,批發電價一直持續下降。部分原因是用電需求的低迷,或者像美國,廉價的頁巖氣降低了燃氣發電成本。但是零邊際成本的風電和太陽能發電對批發電價下降的影響也同樣明顯。
在英國,基本負荷遠期日前電價(baseloadforwardday-aheadprices)已從2008年的60-100英鎊/千瓦時下降到35.75英鎊/千瓦時,跌破了47.35英鎊/千瓦時的8年平均水平。這對依賴購買煤炭和天然氣維持運轉的化石燃料發電企業是個壞消息,但對電力用戶則是個好消息。批發電價就其自身來說的確是太低了,導致所有新的發電項目,無論它們采用的是化石燃料、可再生能源還是核能,都無法獲得合理的投資回報。
2、可再生能源支持成本應當直接和其他能源技術的支持成本作比較。
但奇怪的是,這兩個數字很少會被政府放在一起考慮。不過,如果一個國家對石油和天然氣的開采和生產給予了大額稅收減讓,或是對運輸用燃料或電力進行了補貼,這個數字就應當被納入到討論中。例如據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測算,中國政府2014年對成品油價格改革的補貼達到了1,830億元(300億美元)。
這個成本比較同樣適用于核電項目。在全世界范圍內,新反應堆獲批的依據或是可能高于市場價格水平的電價合約,或是實際上將部分成本(如災害保險、廢料存儲)轉移到納稅人身上的機制。
3、不僅應當關注當前的年度補貼金額,還要考慮補貼持續的期限。
一項可再生能源補貼機制的期限可能會長達10年(如美國的生產稅減免)、15年(如英國的差價合約計劃)、或者20年(如德國的上網電價補貼)。但是,項目隨后的運營將完全取決于市場電價的水平。
同理可鑒能源政策??稍偕茉囱a貼可以是邁向低碳未來和新技術全面商業化的關鍵一步;也可以是電力消費者和納稅人的額外負擔。
那么從國家層面上來看,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將需要付出多少成本?有些國家會計算并發布自己的測算。而在另一些國家,政府會公布足夠的相關數據以便分析人員據此做出自己的測算。
西班牙在2010年決定對現有項目的補貼進行追溯性削減之前曾宣布,其與可再生能源相關的年度電價補貼赤字約達50億歐元。美國在不同時期實行過多種補貼機制,不過根據彭博新能源財經的測算,其中最主要的兩項補貼機制之一風電生產稅減免政策2014年讓該國損失略高于20億美元的稅收。
相對于火力發電成本,日本2014年的上網電價補貼成本是7,280億日元(按當時的匯率折合69億美元)。德國2014年的零售電價是291.4歐元/兆瓦時,其中用于可再生能源支持的《可再生能源法》(EEG)附加費是62.4歐元,使得該國的總補貼成本達到192億歐元。荷蘭公布的2014年SDE+及其他項目的成本是6.02億歐元。
對成本披露的關注合情合理。由于硬件價格下跌以及補貼過于慷慨,2007-11年若干個歐洲國家的太陽能開發出現了過熱的局面。對成本披露的更大重視,或許原本可以推動各國政府在這一期間制定更加靈活的支持政策。
不過,如果一個國家希望關于能源選擇的政治討論在信息充分的條件下進行,它就必須對相關成本有一個全面的認識,而不僅是電量與補貼機制設定的單位金額相乘得出的簡單數字。以下是我認為獲得全面認識所需內容的清單:
1、任何成本測算不僅需要考慮補貼的總量(例如前文所列舉的各國的數字),還要考慮風電和太陽能發電量對批發電價的影響。
在多數發達經濟體中,批發電價一直持續下降。部分原因是用電需求的低迷,或者像美國,廉價的頁巖氣降低了燃氣發電成本。但是零邊際成本的風電和太陽能發電對批發電價下降的影響也同樣明顯。
在英國,基本負荷遠期日前電價(baseloadforwardday-aheadprices)已從2008年的60-100英鎊/千瓦時下降到35.75英鎊/千瓦時,跌破了47.35英鎊/千瓦時的8年平均水平。這對依賴購買煤炭和天然氣維持運轉的化石燃料發電企業是個壞消息,但對電力用戶則是個好消息。批發電價就其自身來說的確是太低了,導致所有新的發電項目,無論它們采用的是化石燃料、可再生能源還是核能,都無法獲得合理的投資回報。
2、可再生能源支持成本應當直接和其他能源技術的支持成本作比較。
但奇怪的是,這兩個數字很少會被政府放在一起考慮。不過,如果一個國家對石油和天然氣的開采和生產給予了大額稅收減讓,或是對運輸用燃料或電力進行了補貼,這個數字就應當被納入到討論中。例如據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測算,中國政府2014年對成品油價格改革的補貼達到了1,830億元(300億美元)。
這個成本比較同樣適用于核電項目。在全世界范圍內,新反應堆獲批的依據或是可能高于市場價格水平的電價合約,或是實際上將部分成本(如災害保險、廢料存儲)轉移到納稅人身上的機制。
3、不僅應當關注當前的年度補貼金額,還要考慮補貼持續的期限。
一項可再生能源補貼機制的期限可能會長達10年(如美國的生產稅減免)、15年(如英國的差價合約計劃)、或者20年(如德國的上網電價補貼)。但是,項目隨后的運營將完全取決于市場電價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