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達茂旗發現多條企業或個人利用風電、光伏開發項目發布誤導信息,個別誤導信息利用新媒體平臺廣泛傳播,直接影響達茂旗的招商引資形象和涉事企業、農牧民利益?,F進行風險提示如下:
1.達茂旗風電光伏項目的開發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動全區風電光伏新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內政辦發〔2022〕19號)及包頭市相關政策執行,履行自治區、包頭市能源主管部門核準或備案程序。個別企業或個人表示“拿地就得指標”或“中央自帶指標,不需地方申報”等,均不符合項目申報程序。
2.請廣大農牧民對風電光伏項目用地交易行為提高警覺,凡風電光伏項目均須符合達茂旗“十四五”新能源產業發展規劃且獲得能源部門審批后,由旗、蘇木鄉鎮兩級政府組織項目用地工作。任何企業與農牧民直接洽談,進行風電光伏項目用地的任何形式的交易,均不能認定為項目落地條件。因此造成農牧民的損失,請及時咨詢政府相關部門,并通過法律途徑追索損失。
3.個別企業或個人引用政府非當事證明文件或一般性招商洽談紀要,為其發布誤導信息進行不當、不充分背書,達茂旗將保留追究其造成事實損害的訴訟權利。請已經“被融資”“被擔保”的企業或個人盡快通過法律途徑追索損失。
達茂旗是風電、光伏資源富集區,達茂旗委、政府一直堅持優化營商環境,為投資者提供最優質、最公平、最透明服務。請社會各界通過正當渠道積極參與達茂旗新能源產業的開發,堅決反對任何單位和個人借機從事違規斂財牟利活動,請社會各界充分提高警惕,發現有企業或個人利用風電、光伏開發項目發布誤導信息的類似活動,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或報警處置。
達茂聯合旗人民政府
二O二二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