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合盛硅業發布澄清公告,對于1月26日合盛硅業前總經理方紅承之妻孫麗辰的實名舉報文章,合盛硅業作出回復。關于孫麗辰新增公文偽造的舉報內容合盛硅業表示,相關事項公司正在核實中。
1月26日,孫麗辰在實名舉報信中提及,2011、2012年,合盛硅業存在虛假申報房產稅所涉房產原值情況,2012-2013年,合盛硅業存在贈送個人禮品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情況。針對以上情況,嘉興市地方稅務局第三稅務分局于2015年11月9日對合盛硅業作出《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浙嘉地稅稽罰[2015]95號),對公司作出了行政處罰。孫麗辰披露,該處罰在上市材料中并未予以披露直到媒體公開報道引起證監會注意,隨后為取得發行機構核查意見,方紅承一行曾希望嘉興市稅務部門撤銷行政處罰,但遭后者拒絕。在遭嘉興市稅務部門拒絕后,2015年12月17日,合盛硅業方卻突然拿出了一份落款為浙江省嘉興市地方稅務局稽查局的《情況說明》,上書已撤銷對合盛硅業的行政處罰。憑借這份撤銷通知,合盛硅業成功拿到發行機構的核查意見。
圖右:真的情況說明;圖左:假的情況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