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電下鄉涉及如機型適配、降噪環保、土地規劃、并網消納等多個維度,有業內人士分析,對于民營資本存在投資風險大,啟動資金、建設、運維門檻較高等問題,對央國企來說項目規模又較小,也可能面臨噪聲污染糾紛,處理起來復雜;對政府和村集體而言,還存在實際收益不多,參與積極性不高等問題。
早在2021年前后,國家就已提出實施“千鄉萬村馭風行動”,2022-2023年已有不少省份在政策文件中對分散式風電的發展提出表述。
今年3月份“千鄉萬村馭風行動”啟動之后,已有至少六省進一步明確省級馭風行動政策,為推動分散式風電發展及試點項目落地保駕護航。同時,還有多省在其他政策文件中提出分散式風電發展的方向。
各省在國家發文基礎上,參考了自身特點制定,在對項目手續的辦理和投資主體、建設進度、消納等方面的要求有所差異。
風電觀察總結了2024年上半年各省分散式風電相關政策,共涉及16省,具體如下:
寧夏
6月27日,寧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 農業農村廳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千鄉萬村馭風行動”總體方案。
《方案》指出,在全區選取風能資源好、具備電網接入和消納條件、村集體經濟經營收入較低的地區組織開展35萬千瓦試點項目,其中:銀川市5萬千瓦、石嘴山市4萬千瓦、吳忠市18萬千瓦、固原市4萬千瓦、中衛市4萬千瓦。通過試點項目建設運營,探索形成“村企合作”的風電投資建設新模式和“共建共享”的收益分配新機制,助力鄉村振興重點縣區村集體經濟經營收益有效提高,力爭每萬千瓦試點項目提高對應村集體年收入不低于10萬元。結合試點經驗,適時開展后續項目布局建設。
確定試點項目。各市發展改革委會同農業農村局、電網企業,按照自治區總體方案確定的試點項目建設目標及布局,參考電網接入消納能力(附件3),以村企合作機制作為重要評價要素,組織所轄各縣(市、區)確定試點項目。試點項目以村為單位,原則上每個行政村不超過20兆瓦,優先支持村集體經濟經營收入20萬元以下村納入試點項目。
河北
6月20日,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河北省開發區分布式新能源高質量發展推進方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工作目標:
2024年,啟動一批具有豐富屋頂、閑散空地資源和較好電力消納能力的開發區,開展分布式新能源建設試點,力爭新增屋頂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風電裝機100萬千瓦以上,創新示范工程30個左右。
2025年,在第一批試點基礎上,總結經驗,再次啟動一批試點,力爭新增屋頂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風電裝機200萬千瓦以上,創新示范工程60個左右。
2026年,全面推進全省剩余省級以上開發區分布式新能源建設,力爭到2030年覆蓋率達到90%以上,全省省級以上開發區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風電高質量發展模式創新取得積極進展,各類新場景、新應用不斷涌現,分布式新能源助推開發區綠色低碳轉型成效初步顯現。
各開發區要積極探索開發區分布式新能源開發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模式:整體推進模式、聯合開發、自主開發模式。在政策支持方面,鼓勵有條件的開發區按照相關規定布局分散式風電項目,單體規模不超過5萬千瓦。同一主體開發的同類型項目可打捆辦理項目核準(備案)及開工前各項手續。
試點開發區建設期為2024-2025年,試點建設期限原則上不超過兩年。試點期內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按國家政策執行。根據試點建設情況,適時在全省省級以上開發區全面推廣。
內蒙古
6月13日,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 內蒙古自治區農牧廳印發《內蒙古自治區“千鄉(蘇木)萬村(嘎查)馭風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方案》要求,保證嘎查村集體收益。在不增加政府債務的前提下,支持各盟市整合盟市、旗縣(市、區)可支配財政資金和社會捐贈等可籌措資金,統籌安排全額政府投資項目,發電收益用于壯大嘎查村集體經濟。支持建設嘎查村企合作項目,按約定獲得收益。鼓勵投資主體在保證項目正常運營的前提下,將項目收益主要用于壯大嘎查村集體經濟。
原則上每個旗縣(市、區)試點項目總規模不超過50兆瓦,單個試點查村項目規模不超過20兆瓦(開發區、移民示范區項目納入所在旗縣(市、區)統籌實施)。支持各旗縣(市、區)經認真論證后按照集中集約原則聯村布局分散式風電項目。
試點項目原則上應在3年內全部建成投運。
江蘇
6月12日,江蘇省發改委發布《省發展改革委關于規范我省陸上風電發展的通知》?!锻ㄖ凤@示,截至2023年底,江蘇省陸上風電并網裝機1103萬千瓦,有力支撐了全省能源結構轉型和風電產業發展,但部分項目存在不符合用地、環保等政策,也存在布局不合理、程序不規范、與周邊環境不協調等問題。
在分散式風電方面,因地制宜開發分散式風電。創新應用場景,在符合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前提下,在工業園區、交通基礎設施、老舊油氣田等用電量大、消納條件好且風能資源豐富地區開展分散式風電建設,匹配相關場景綠電需求,助力關聯產業綠色低碳發展。以村為單位、村企合作為主要形式、利用農村地區零散空閑土地建設的分散式風電項目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農業農村部關于組織開展“千鄉萬村馭風行動”的通知》(發改能源[2024]378號)要求執行,具體辦法另行通知。
山西
5月31日,山西省能源局,山西省農業農村廳發布關于印發《山西省馭風行動助力鄉村振興工程總體方案》的通知。
方案要求:以市為單位,各市選取2~5個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較低的縣,建成一批就地就近開發利用的鄉村振興風電項目,每個市不超過20萬千瓦,每個縣不超過5萬千瓦,每個行政村不超過2萬千瓦,全省規劃下達鄉村振興風電項目規模200萬千瓦左右,力爭2026年底建成。
鄉村振興風電項目由設區市投資主管部門核準,探索試行備案制,鼓勵各地結合實際提供“一站式”服務,對同一個行政村或鄰近村聯合開發的項目,統一辦理前期手續。
遼寧
5月31日,遼寧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全省2024年度第二批擬列入分散式風電項目建設計劃項目清單的公示》。
根據項目清單,遼寧省擬納入2024年度全省第二批分散式風電項目共計10個,項目規??傆?14.3MW。
甘肅
5月22日,甘肅省能源局、甘肅省農業農村廳、國網甘肅省電力公司聯合下發《關于開展甘肅省“千家萬戶沐光行動”“千鄉萬村馭風行動” 試點工作的通知》,正式啟動甘肅省的“沐光行動”、“馭風行動” 試點工作。兩類試點項目均應于2025年6月底前全部建成投產。
每個市選擇1個縣,每個縣選1-2個行政村,以村為單位,每個村確定1個投資主體,投資主體與村集體按“村企合作”模式,共同參與項目開發建設運營。鼓勵依法通過土地使用權入股、設置公益崗位等方式探索形成“共建共享”鄉村能源合作新模式。
結合當地電網可承載能力,每個行政村規模不超過20兆瓦,由電網企業實施保障性并網,以就近就地消納為主,上網電價按照并網當年新能源上網電價政策執行,鼓勵參與市場化交易,參與市場化交易電量不參與輔助服務費用分攤,后續視國家省級政策變化進行調整。
配儲要求:
河西地區按照15%、4小時配置儲能設施,
河東地區按照10%、2小時配置儲能設施。
建設地點應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在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和國家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農村零散非耕地。
對不占壓耕地、不改變地表形態、不改變土地用途的用地,探索以租賃等方式獲得。確需占用耕地的,應當依法依規辦理用地手續。
試點項目應于2024年底完成審批,2025年6月底前全部建成投產。
上海
5月20日,上海市發改委公布《對市十六屆人大二次會議第0946號代表建議的答復》。根據《答復》,該代表建議為“關于在上海試點和推廣分散式風電項目的建議”。截至2023年底,上海市累計風電裝機規模達到107萬千瓦,其中陸上風電40萬千瓦、海上風電67萬千瓦。
上海市發改委總體上贊成該建議,支持各區因地制宜有序開展分散式風電示范項目建設。
為支持推動上海市分散市風電開發建設,擬從以下四個方面推動實施相關工作,建立年度建設方案機制。上海市發改委按年度組織各區和企業申報風電開發建設方案,申報材料包括規資、生環、水務、林業等部門的書面意見。依托年度開發建設方案,指導企業厘清核準所需材料,市區協同為項目開發提供要素保障,支持項目盡快取齊核準要件。
加快推進試點項目建設。上海市首個分散式風電項目寶武清能分散式風電(寶山基地示范項目)已納入2023年度開發建設方案,當前正在開展項目前期工作,預計今年可完成核準。上海市發改委將梳理總結相關工作經驗,適時推廣。
鼓勵新模式新業態創新。形成多部門協同推動合力。
云南
5月11日,云南省發改委 云南省能源局 云南省農業農村廳聯合印發關于征求《云南省“千鄉萬村馭風行動”總體方案(征求意見稿)》意見建議的函。
文件指出,在具備條件的縣(區)農村地區,以行政村為單位,分階段建成一批就地就近開發利用的風電項目,原則上每個行政村不超過20兆瓦。從示范試點起步,穩步推廣,全面發展。
示范試點階段(2024-2025年):每個州市根據本方案要求優選2個行政村,按照國家要求每個行政村建設規模不超過20兆瓦,全省試點行政村總數不超過20個,總規模不超400兆瓦。
穩步推廣階段(2025-2030年):以“十五五”全省可再生能源規劃確定目標為指引,在總結示范試點成功經驗基礎上,因地制宜,積極穩妥,逐年推進,條件成熟一個實施一個,堅決防止一哄而上,堅決防止“半拉子”工程。
全面發展階段(2030年以后):具備條件、項目成熟的行政村,能建盡建,使“千鄉萬村馭風行動”更多惠及農村農民,全面助力鄉村振興。
文件要求,相關州(市)根據印發的項目清單,按照全國統一大市場相關要求,制定資源配置方案,組織配置,優選業主,嚴格落實“村企合作”“利益共享”機制。項目業主加快推進前期工作,依法合規辦理相關手續,加快項目并網發電。
湖北
5月10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下發《湖北省農村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
其中提到,結合國家“千鄉萬村馭風行動”“千家萬戶沐光行動”,利用閑置非耕地、各類建筑屋頂等空間資源,在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風電項目中一體化建設農村充電設施,促進綠電就地消納,實現有綠電的地方有“綠樁”。
安徽
4月17日,安徽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安徽省能源局、安徽省農業農村廳聯合發布了《關于印發安徽省風電鄉村振興工程總體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確表示,全省2022年集體經濟經營收益20萬元以下村集體經濟組織 (以下簡稱“低收入村”),按照每個村 500 千瓦標準配置鄉村振 興風電項目建設規模,以縣為單位統一組織實施。全省規劃實施鄉村振興風電項目裝機規模200萬千瓦左右,力爭2026年底建成投運,建成后每個低收入村每年增收5萬元及以上。
5月13日,安徽省發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印發《安徽省零碳產業園區建設方案(試行)》的通知。
《方案》顯示在能源側,重點建設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風電等設施。優先考慮園區所在城市區域內的可再生能源資源,提高園區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布局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分散式風電、空氣源熱泵、生物質熱源等可再生能源利用設施。
河南
4月18日,河南省發改委發布了《河南省工業企業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等三個實施細則。
用電量較大的工業企業,結合自身用電特性,通過充分發揮負荷調節能力、合理利用周邊新能源資源建設屋頂光伏或分散式風電、適當配置儲能設施等,提升綠電使用比例和系統運行效率,實現源網荷儲一體化運行。
浙江
5月28日,杭州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國家碳達峰試點(杭州)實施方案的通知。加快分散式風電建設,積極探索風電開發政策,到2025年,確保裝機達到5萬千瓦,力爭達到10萬千瓦。
新疆
3月25日,新疆塔城地區發布關于印發《關于推動塔城地區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風電科學有序發展指導意見》的通知。
《意見》指出,分散式風電開發應結合塔城地區新能源開發及電力消納現狀,以“自我消納”為主,嚴格控制分散式風電開發建設規模,不得影響地區新能源總體利用率及外送能力;支持現有生產企業結合綠電需求,利用廠區及附近空地建設分散式風電,根據國家相關政策,項目由地區地區能源主管部門備案,同時由所在縣(市)供電公司報上級供電公司同意后保障并網;新增落地企業有開發分散式風電需求的,應優先落實分散式風電項目消納條件并保證長期穩定用電,提高自我消納能力。
廣西
2月,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報送分散式風電項目有關材料的通知》,組織對全區分散式風電潛在開發資源、各年度建設規模等開展摸排梳理工作。
廣西在此之前還就《關于推進分散式風電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次征求意見稿)發布相關文件。文件指出,分散式風電建設模式暫定為以下兩類:第一類,即利用港口、碼頭、工業園區、高速公路兩側及服務區廢棄礦區等自有土地或用地紅線范圍內閑置用地開發的分散式風電項目,裝機總容量原則上不超過50兆瓦;第二類,即為積極穩妥推進“千鄉萬村馭風行動”,結合鄉村振興要求建設的鄉村分散式風電項目,單個項目裝機容量原則上不超過6兆瓦。不屬于上述類型的按集中式風電要求管理。
甘肅
2月29日,甘肅能源監管辦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電力業務許可管理的公告》,豁免分散式風電項目電力業務許可。在現有許可豁免政策基礎上,將分散式風電項目納入許可豁免范圍,不要求其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對已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的,應及時申請注銷電力業務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