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玉林市能源局印發《玉林市能源局關于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風險隱患提醒函》,針對分布式光伏“4·30”“5·31”政策窗口期的搶建潮,展開安全風險防范工作。
文件表示,分布式光伏搶裝存在施工安全隱患、設備質量安全隱患、設計選址安全隱患,因此要壓實各方責任,施工單位與光伏企業需滿足相關規定以及要求。
為深入開展分布式光伏在建項目督導檢查,玉林市能源局將以“四不兩直”方式深入各項目現場開展專項督導檢查,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將依法從嚴查處。
玉林市能源局關于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風險隱患提醒函
各開發園區管委,各縣(市、區)發展改革局,各分布式光伏開發企業:
近期,國家接連印發了《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國能發新能規〔2025〕7號)、《關于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通知》(發改價格〔2025〕136號)等新能源政策文件,對分布式光伏項目備案管理、消納責任、是否全額上網、電價等多項政策進行細化調整,預計全市分布式光伏項目都將開足馬力,可能形成分布式光伏“4·30”“5·31”政策窗口期的搶建潮,存在人員觸電傷亡、高處墜落等安全風險隱患。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現就安全風險防范工作提示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風險隱患
(一)施工安全隱患。施工人員需要進行高處作業,若未佩戴安全帶、安全帽等防護裝備,或作業平臺不穩固,極易導致墜落事故;光伏電站的電氣系統復雜,若電氣設備接地不良、電纜絕緣破損或施工人員操作不當,都可能引發電氣火災或觸電事故。
(二)設備質量安全隱患。光伏組件可能存在裂紋、隱裂、效率衰減等問題,可能引發火災等安全事故;支架材質不符合要求、安裝不穩固,可能導致光伏組件掉落傷人。
(三)設計選址安全隱患。設計方案未充分考慮房屋結構、地質條件、氣候條件、光照資源等因素,避免光伏組件發生受力不均、支架傾斜或倒塌,甚至可能引發整個電站的坍塌。
二、有關工作措施和建議
(一)壓實各方安全責任。各單位要清醒認識面臨的嚴峻形勢,進一步強化底線思維、紅線意識,全面落實各項安全責任和防范措施,確保施工安全。為明確安全責任范圍,我局對相關單位提出以下要求:
1.施工單位。一是應嚴格參照安全生產相關規定,現場作業人員必須全部購買工傷保險,給施工人員配備安全帽、安全帶等安全防護措施,有條件的應設置防墜網,避免高處墜落事故發生,特殊工種需持證上崗;二是現場應配備滅火器,切割、焊接等施工作業時應與易燃物保持安全距離,易燃材料應安全保管;三是安時要合理安排單一作業面上的作業人數和設備材料堆放數量,避免局部過度集中發生坍塌;四是要安裝合格的避雷裝置,避免因雷擊引發火災。五是不得連夜施工趕進度。
2.光伏企業。一是各光伏企業要立即組織對在建項目進行全面安全隱患排查,重點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設備運行狀況、作業人員安全防護措施等,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區;二是要選擇有資質的供應商,對設備進行嚴格的質量檢查,確保設備符合設計要求,并加強安裝過程中的質量監控;三是選擇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電站設計,確保設計方案科學合理;四是必須委托具備資質的安裝單位進行建設施工作業。五是強化風險管控。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建立臺賬,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時限,確保隱患整改到位。對重大安全隱患,要立即停工整改,整改完成并經復查合格后方可復工。
(二)加強安全培訓,提升安全意識。一是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各光伏企業、施工單位要組織全體從業人員開展相關安全教育培訓,重點培訓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崗位操作規程、應急處置措施等內容,確保從業人員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識和技能。二是強化安全意識。通過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營造人人關注安全、時刻注意安全、處處關心安全、事事維護安全的良好氛圍。
(三)深入開展分布式光伏在建項目督導檢查。各開發園區管委、各縣(市、區)能源主管部門要按照《玉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分布式光伏項目安全監管的通知》要求,加強對分布式光伏在建項目安全防范工作的監督檢查,采取集中約談、明察暗訪、隨機抽查等方式,確保各項安全防范措施落實到位。對發現的問題,要督促企業立即整改,對整改不力的企業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我局將以“四不兩直”方式深入各項目現場開展專項督導檢查,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將依法從嚴查處。?
玉林市能源局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