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湖南發展發布關于與控股股東湖南能源集團簽訂《代為培育協議》暨關聯交易的公告 。
公告顯示,湖南發展擬與湖南能源集團簽訂《代為培育協議》,委托湖南能源集團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業代為培育湘投新能源(寧夏)有限公司紅寺堡區100MW光伏發電項目、益陽市大通湖區金盆鎮漁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益陽市大通湖區河壩鎮漁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湖南能源集團紅寺堡區新能源基地300萬千瓦光伏復合發電(一期100萬千瓦)項目、湖南能源集團紅寺堡區新能源基地300萬千瓦光伏復合發電(二期150萬千瓦)項目及湖南省內部分分布式光伏項目。6個項目合計容量3.41GW。
公告表示,本次借助代為培育方式,能夠充分發揮公司控股股東湖南能源集團品牌、資源、政策、財務等既有優勢,通過協同配合快速鎖定優質新能源項目資源,待項目滿足盈利和規范運作等條件后,再行注入公司。通過代為培育方式承接部分新增項目,能夠有效避免公司直接開發培育的潛在風險,有利于公司在日益激烈的新能源市場競爭中把握商業機會,享受代為培育成果,為公司做強做優能源核心業務提供有力支持。同時,有效規范了公司與控股股東及其控制企業的同業競爭,最大限度保護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
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