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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MW!云南廣南縣2024年第三批新能源項目優選啟動

   2025-05-13 廣南縣發展和改革局8630
核心提示:規劃清單的2個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總裝機容量15萬千瓦

5月9日,云南省文山州廣南縣發展和改革局發布廣南縣2024年第三批新能源項目優選投資開發主體公告。

公告顯示,廣南縣2024年第三批新能源項目范圍為已列入《云南省2024年第三批新能源項目開發建設方案》規劃清單的2個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總裝機容量15萬千瓦,其中:腳木塘村光伏發電項目,裝機容量7.5萬千瓦;貴馬村光伏發電項目,裝機容量7.5萬千瓦。

依據(云發改能源〔2023〕264號)文件要求,確定項目業主后10個工作日內簽訂投資開發協議,項目協議簽訂1個月內辦理備案手續,備案后2個月內(剔除開工前置手續辦理時間)應實現開工,原則上開工后8個月內應具備投產條件,12個月內應具備全容量并網條件。

設置新能源項目開發業主經營期限上限,經營期限按相關政策規定進行確定(自項目投產之日起計算),經營期滿后由縣級人民政府收回開發權,并重新組織資源利用開發。確定的優選業主未按約定要求開展建設的,由文山州按規定收回光伏資源項目開發權,原備案機關取消備案,收回開發權和取消備案的項目由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指導文山州、廣南縣進行重新配置。

具體如下:

廣南縣2024年第三批新能源項目優選投資開發主體公告 

一、優選條件

為持續推動我縣新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根據《云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加快光伏發電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發〔2022〕16號)、《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云南省能源局關于進一步規范開發行為加快光伏發電發展的通知》(云發改能源〔2023〕264號)、《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加強光伏資源開發建設有關工作的通知》(云發改能源〔2023〕785號)、《文山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文山州有序推進新能源資源開發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政辦發〔2022〕40號)等文件要求,結合省、州下達廣南縣2024年第三批新能源項目實際,現就項目優選投資主體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二、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廣南縣2024年第三批新能源項目

2.項目范圍:已列入《云南省2024年第三批新能源項目開發建設方案》規劃清單的2個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總裝機容量15萬千瓦,其中:腳木塘村光伏發電項目,裝機容量7.5萬千瓦;貴馬村光伏發電項目,裝機容量7.5萬千瓦。

三、配置原則

1.公開優選,市場配置。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地面向社會公開優選新能源項目投資開發主體。

2.統籌資源,生態優先。根據資源、電力需求、生態環境等條件,統籌新能源項目與環境保護、土地綜合利用的關系,嚴格落實節約集約用地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農村產業發展和倡導低碳綠色生活方式,因地制宜建設新能源發電綜合利用項目。

3.融合發展,就地消納。堅持資源開發與產業培育融合發展,融合“新能源發電+鄉村振興+聯農帶農”模式,推動實現鄉村振興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加快完善配套接網工程建設,力爭實現同步并網、就近接入、就地消納。

4.安全規范,合法合規。嚴格按照云南省發改委關于集中式光伏備案的要求,提前謀劃,加快前期工作,嚴實安全底線,遵守工程建設標準,確保系統運行可靠性和安全性。在推進建設過程中,開發主體履行投資責任,杜絕“轉讓項目”情況發生。

四、投資開發主體資格要求

綜合考慮市場良性競爭、企業新能源開發建設實力以及地方國有企業參與等因素,對申報企業資格提出如下要求:

(一)報名參加競配企業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其他組織和聯合體。

(二)報名參加競配企業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未被列入“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網站“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未被列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三)為確保市場化配置工作規范有序,同一家集團公司單獨參加本輪市場化競配的,需以集團名義或只能授權一戶下屬二級公司參與競配。

(四)本次競爭性配置接受聯合體參與,聯合體單位數量不得超過 2家,聯合體申報時須提供有效的聯合體協議書,并明確各方責任,注明聯合體牽頭方。

五、申報材料要求

申報企業需要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材料:

1.申報企業營業執照。聯合體方式申報的,應提供已簽署、蓋章的聯合體協議及雙方營業執照。

2.申報企業基本情況。包括申報企業主營業務、總資產、資產負債、股東構成、凈資產等內容,并提供經審計的2023年度財務報告(2024年成立的企業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財務報告)。申報企業為聯合體的,應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各方的基本情況。

3.申報企業業績水平。包括申報企業國內已投運的新能源項目裝機容量,并提供截至2024年11月30日前已并網的新能源項目相關證明材料。申報企業為聯合體的,應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各方的業績水平證明材料。

4.一個企業集團只能有一個投資主體。申報企業代表所屬集團參與競爭配置的,在提供企業相關材料時,應同時提供集團授權書,以證明其參與市場化競爭配置身份的唯一性。

5.《優選配置評分表》中每項指標的證明文件材料。

6.關于項目備案/核準、開工、建成及并網時間的承諾。

7.關于所有申報企業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未被列入“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網站“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未被列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因失信納入“信用中國”黑名單的承諾。

8.關于申報材料真實性的承諾。

六、配置評分辦法

采用綜合評分法,評分指標包括企業業績、企業投融資能力、企業建設管理及運營能力、促進鄉村振興聯農帶農、對地方財政稅收和工業產值的貢獻、解決地方就業崗位能力、發揮企業社會責任支持地方發展7個方面。由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委托招投標公司組織專家開展第一輪書面優選測評工作,確定排名前4家企業進入第二輪磋商談判,由縣人民政府開展第二輪磋商談判后,結合第二輪磋商談判情況,本著公平、公開、公正原則給予4家企業進行排序,按排序取第一名、第二名確定為本輪新能源項目優選投資主體,并將優選情況結果上報州發展改革委、州能源局審定。

七、設定開工時間和退出機制

1.明確時限要求。依據(云發改能源〔2023〕264號)文件要求,確定項目業主后10個工作日內簽訂投資開發協議,項目協議簽訂1個月內辦理備案手續,備案后2個月內(剔除開工前置手續辦理時間)應實現開工,原則上開工后8個月內應具備投產條件,12個月內應具備全容量并網條件。

2.建立退出機制。設置新能源項目開發業主經營期限上限,經營期限按相關政策規定進行確定(自項目投產之日起計算),經營期滿后由縣級人民政府收回開發權,并重新組織資源利用開發。確定的優選業主未按約定要求開展建設的,由文山州按規定收回光伏資源項目開發權,原備案機關取消備案,收回開發權和取消備案的項目由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指導文山州、廣南縣進行重新配置。

八、報名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 2025年5月16日下午14:30分前截止(北京時間、下同)。

2.報名地點:云南國康招標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云南省文山州廣南縣蓮城鎮南秀社區書香名都601室5樓)。

3.優選文件獲取方式:報名成功后現場獲取。

4.聯系人及電話:李先生 0876—5633908。

九、申報材料的遞交

1.2025年5月16日下午14:30至2025年5月26日上午10:00截止。

2.申報材料遞交地點:云南國康招標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云南省文山州廣南縣蓮城鎮南秀社區書香名都601室5樓)。

3.逾期未送達指定地點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申報材料,優選主體、優選代理機構予以拒收。

十、優選時間和地點

1.優選時間:同申報材料遞交截止時間。

2.優選地點:同申報材料遞交地點。

十一、注意事項

1.報名和遞交申報材料時需提供企業清晰、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掃描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申報企業授權委托書原件;

2.報名材料應采用無線膠裝成冊(一正一副),正副本分別裝訂成冊,不得采用活頁夾。申報材料正本、副本一致的蓋企業鮮章并提供電子版掃描件1份(采用U盤形式提供,U盤需標識申請企業名稱)需單獨密封提交。

3.本次優選結果將于優選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廣南縣政務網站進行公示,如有異議請在規定時限內向監督部門提出質疑,監督舉報電話:0876-3057614。

十二、聯系方式

優選主體:廣南縣發展和改革局

聯 系 人:龍先生

地址:廣南縣蓮城鎮南秀社區南秀路開發區(原糧食局)

電  話:0876—3057614

優選代理機構:云南國康招標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聯絡地址:云南省文山州廣南縣蓮城鎮南秀社區書香名都601室

聯 系 人:李先生

電  話:0876—5633908

附件:報名函.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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