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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發布關于清算光伏金太陽示范工程財政補助資金的通知

   2013-05-06 世紀新能源網129490
核心提示:世紀新能源網【獨家消息】:近日,知情人士透露,國家財政部下發(財建【2013】117號)文件,既《 財政部關于清算金太陽示范工程財政補助資金
世紀新能源網【獨家消息】:近日,知情人士向世紀新能源網記者透露,國家財政部下發(財建【2013】117號)文件,既《 財政部關于清算金太陽示范工程財政補助資金的通知》,通知要求根據金太陽示范工程財政補貼資金管理相關規定要求和有關部門組織審核的結果,現對各省、直轄市、計劃單列市,2009-2011年金太陽示范工程財政補助資金進行清算。

通知規定:

一、2009-2011年示范項目按規定期限完工并辦理竣工驗收、決算、且并網發電的,按相應補助予以清算。

二、2009-2011年示范項目未在規定期限內完工的,取消示范,收回預撥資金。

三、2009-2011年示范項目在規定期限內完工,但未及時辦理竣工驗收、決算、或未并網發電的,收回項目預撥資金,其中:

1. 2009年和2010年示范項目在規定期限內完工,審核時雖未完成但已在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竣工驗收和決算,或雖已完成竣工驗收決算,但未并網發電的,如能在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并網運行發電的,請你們審核后來函確認并辦理資金清算。雖已完工但在2012年6月30日前未完成竣工驗收和決算等程序,或于2013年6月30日前仍未并網發電的項目,取消示范資格,請來函確認并辦理清算。

2. 2011年示范項目已在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竣工驗收、決算等相關程序但未并網發電的,如能在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并網運行發電手續,請你們審核并辦理資產清算;如在2013年6月30日前仍未并網運行發電的項目,取消示范資格,請來函確認并辦理資產清算。

四、請按上述批復辦理具體項目資金撥付或回收資金,金額見附件2,所需資金列入2013年“21112可再生能源”預算支出科目。

五、示范資格取消的項目如繼續實施,可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分布式光伏發電度電補貼政策。

業內人士向世紀新能源網記者表示,此舉將推高今年6月份中國項目搶裝潮。并且,為即將推出的度電補貼掃清障礙。



 
標簽: 金太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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