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商務部發布2014年度第5號公告,公布了對太陽能級多晶硅(Solar-Grade Polysilicon)反傾銷調查的終裁決定。
商務部最終裁定,在本案調查期內,原產于美國和韓國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產品存在傾銷,中國太陽能級多晶硅產業受到實質損害,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有關規定,經商務部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自2014年1月20日起,對上述產品征收反傾銷稅。進口經營者在進口上述產品時,應依據公告中列明的各公司稅率向中國海關繳納反傾銷稅。
本次反傾銷調查產品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28046190,該稅則號項下用于生產集成電路、分立器件等半導體產品的電子級多晶硅不在本次調查產品范圍之內。
商務部最終裁定,在本案調查期內,原產于美國和韓國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產品存在傾銷,中國太陽能級多晶硅產業受到實質損害,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有關規定,經商務部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自2014年1月20日起,對上述產品征收反傾銷稅。進口經營者在進口上述產品時,應依據公告中列明的各公司稅率向中國海關繳納反傾銷稅。
本次反傾銷調查產品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28046190,該稅則號項下用于生產集成電路、分立器件等半導體產品的電子級多晶硅不在本次調查產品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