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青海日報刊發《關于擬拆除瑪多縣“金太陽”項目獨立光伏電站的告知書》。根據公告,果洛藏族自治州瑪多縣境內現有“金太陽”光伏電站3座,分別是瑪多縣扎陵湖鄉上多卡40kW電站、瑪多縣扎陵湖鄉下多卡20kW電站以及瑪多縣黃河鄉塘格瑪村40kW電站。因建設單位失聯,長期無人維護,現擬對以上三座電站進行拆除。請相關權利人或責任方自本公告見報之日起30日內,攜有效證明材料聯系果洛藏族自治州瑪多縣發展和改革局(聯系人:謝明元,電話:18897352340,座機:0975-8345089),逾期將依法實施拆除,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權屬方自行承擔。
據了解,2009年7月21日,財政部、科技部、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了《關于實施金太陽示范工程的通知》,決定綜合采取財政補助、科技支持和市場拉動方式,加快國內光伏發電的產業化和規?;l展。
這兩項旨在促進國內光伏應用和規?;l展的實施計劃,至少刺激國內600萬千瓦光伏電站建設。但是,由于采用事前補貼形式,導致騙補、電站質量低等亂象不斷。2013年3月,財政部決定太陽能光伏金太陽示范工程不再進行新增申請審批。2013年12月23日,財政部下發《關于清算2012年金太陽和光電建筑應用示范項目的通知》,至此,金太陽工程正式退出中國光伏發展歷史舞臺。